天津市一女子通過網絡聊天與在加拿大男子邁克相識。通過一段時間的了解,該女子在天津與邁克結婚。但是,當該女子欲前往加拿大與邁克團聚時,邁克已消失得無影無蹤。在赴加拿大簽證被拒簽後,該女子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她與邁克離婚。日前,本市南開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准許原告與邁克離婚。
原告王某訴稱,2003年2月,她和擁有加拿大國籍的男子邁克通過網絡聊天方式相識,2004年3月邁克來到天津,同年4月二人到民政局登記結婚。2004年10月,邁克第二次來到天津,在居住了20多天後回國,此後雙方就未再見面。2005年2月,她欲赴加拿大與邁克團聚,但邁克非但不來中國協助其辦理簽證手續,而且還不接她的電話,致使她被拒簽。根據加拿大的法律,邁克就拒簽問題有權向本國法院進行申訴,但他拒絕使用該權利。2005年3月,雙方矛盾日益加深,從2005年5月至今,她無法與邁克取得任何聯系。王某強調,上述事實足以證明,她和邁克之間本來非常『薄弱』的感情已經徹底破裂,故請求法院依法判決她和邁克離婚。
被告邁克經法院公告傳喚未到庭應訴。
法院經審理查明,王某和邁克婚後未生育。雙方因婚前相識時間較短,婚後又長期異國分居生活,而產生矛盾。加之被告邁克在加拿大長期不與王某聯系,致使夫妻感情日漸疏遠。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和被告雖系自主結婚,但因雙方系異國婚姻,婚前感情基礎較差,婚後被告在加拿大居住,雙方長期分居生活,彼此缺少溝通和理解,故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要求離婚,法院予以准許。
法官提示
南開區人民法院法官在接受采訪時表示,近年來,隨著網民的不斷增加,出現了很多在網絡上尋找終身伴侶的人。但異國網絡婚姻本身就存在雙方互相不了解的問題,即便是在網上聊得非常融洽,但真正生活在一起,當事人往往存在生活習慣不同,不能適應環境等情況。一旦出現裂痕,當事人處理相關問題,要比國內一般婚姻棘手的多,因為當事人往往要面對兩國法律不同,往來成本高等不可避免的問題,有的當事人甚至根本找不到對方。法官表示,由此給當事人造成的經濟和精神損失是非常大的,希望市民在選擇異國網絡婚姻時要格外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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