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針對“全國牙防組”案中發現的中國口腔保健用品評價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向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出司法建議後,引起了該委員會的高度重視。近日,該委就解決和規範認證認可活動的有關情況做出函覆。
朝陽法院在審理一消費者因“全國牙防組”非法認證口腔保健品行爲訴衛生部一案中,發現“全國牙防組”存在對外開展活動超出衛生部授權業務範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規定等問題,遂分別向衛生部和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出司法建議,建議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切實行使監管職能,對全國牙防組對外開展的認證活動進行審查,並依照相關規定做出處罰等處理決定。
上述司法建議引起了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的高度重視。在展開全面調查,並與衛生部進行多次協調、溝通後,國家認監委函覆朝陽法院表示:
“全國牙防組”所開展的口腔保健品認證活動是有關部門依據行政職責推動的認證活動,是《條例》實施前認證工作多頭管理、政出多門所產生的問題,在《條例》實施後,應順應政府職能轉變的需要,依據《條例》進行調整、規範和完善。
鑑於上述原因,該委已與衛生部共同做出要求“全國牙防組”停止開展口腔保健品認證活動的處理決定。
按照《條例》的相關規定,與衛生部加緊建立和推動我國統一的口腔用品認證制度,對口腔用品的認證基本規範、認證規則、認證標準和認證標誌實行統一規範和管理。
與國家質檢總局聯合佈置在全國範圍內深入開展清理整頓非法認證活動的專項治理工作,標本兼治,加強對認證活動和認證市場的監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