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報刊發報道《口香糖內刮出騙人大獎》引起讀者關注。據瞭解,不法分子用口香糖內假獎券詐騙錢財的案例在全國多個地區接連出現。箭牌糖果中國有限公司已報請公安部門對天津市案例進行調查。
昨天上午,箭牌糖果中國有限公司的一位姓鄧的負責人從廣州總部打來電話。據稱,該公司近期多次發現不法分子利用箭牌產品進行“中獎”詐騙活動,除本市外,在廣東、江蘇、浙江等全國多個地區都出現類似案例,並已有多名涉案人員被公安機關抓獲。2005年11月4日,浙江衢州市柯城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涉案人員楊春海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法院查明,被告人楊春海假冒綠箭公司名義夾派“中獎卡”,騙取多名被害人共計5590元。另外,2006年6月和7月,江蘇省揚州市公安機關抓獲涉嫌通過綠箭口香糖實施詐騙的六名人員,並進行進一步偵查和審理。對於天津發生的同類事件,該公司已報請公安部門進行刑事調查。
對於假獎券爲何藏身在綠箭正品口香糖內這一問題,箭牌公司負責人則給出了同昨天報道一樣的解釋:一些不法分子購買一些綠箭口香糖後,把假獎券放進口香糖內重新包裝,然後以各種理由退貨或換貨,使假獎券口香糖進入流通渠道。對此,有些讀者提出質疑,食品類商品怎能在退換後繼續出售?因此認爲綠箭口香糖的銷售環節存在漏洞。讀者們認爲箭牌公司不僅應配合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同時也應自檢漏洞,才能讓不法分子無縫可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