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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人防工程的入口
地下健身場館
你瞭解人防工程嗎?人防工程的用途是什麼?瞭解這個領域的,恐怕都是60歲以上的人了:建在房子下面的防禦工事,在戰爭年代,一旦有了情況拉響了警報,人們就往地下鑽。真正的人防工程的全稱爲人民防空工程,是指國家爲了應對戰爭,提高城市整體防護能力,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修建的地下防護建築及其設備設施。如果說人防工程是戰爭防禦工程,那麼在和平年代它又能派上什麼用途呢?日前,有媒體報道稱,北京人防工程地下室的50%左右將建成大型停車場,其他人防設施也將開發其社區服務的功能。這則新聞引起了本報記者的注意,天津市地下的人防工程現狀如何?在和平年代裏,天津這些人防工程地下室都在幹什麼呢?它對人們生活起到了什麼作用呢?近日,記者對市內若干地下防空設施內進行了調查。
問題1 人防工程能否開發平日利用?
不破壞工程結構合理開發利用
人防工程是發生戰事時,人們用來避險的場所,那麼,這些人防工程在平時能不能開發利用呢?
市人防辦王偉愚說:“本着誰投資、誰建設、誰使用、誰收益的原則,本市也在開發利用地下空間爲社會服務。比如,利用人防工程開商場、辦醫院、建車間、設倉儲、搞文化娛樂和餐飲項目以及地下養殖、地下停車等,收到了‘以洞養洞’的經濟效益。所以,人防工程平時開發利用,只要不破壞工程結構,並經過向人防主管部門申請批准,是得到有關部門支持的。其本身不但充分利用了地下空間資源,緩解了地面用地緊張壓力,也解決了大批人員就業。”
一旦遇到戰事,人防工程地下防空洞能夠躲避地面產生的光輻射和衝擊波。有關人士透露,一旦發生緊急情況,人防設施可以緊急激活發電設備以及通風等設施,保證避難民衆在裏面可安全躲藏數日。地下防空設施有濾毒、通風等設施。
問題2 新建住宅的人防工程歸誰?
應首先滿足小區業主需要
說到人防工程,就不能不提到現在社會上討論得沸沸揚揚的住宅地下車庫問題。開發商要賣地下停車位,而業主認爲這是公用設施、其建築面積已經算入公攤面積,不能“一女嫁二夫”。在這種情況下,人防工程的投資者是屬於開發商,還是屬於業主,在現實中存在着很大的分歧。
那麼,小區的車庫和車位到底歸誰所有?正在進行第六次審議的物權法草案規定,“應首先滿足小區業主需要”。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研究認爲,車位、車庫的歸屬問題,涉及廣大業主的切身利益,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作爲建築物的附屬設施,應首先滿足小區居民的需要。從目前多數地方商品房銷售的實際做法看,對車位、車庫的歸屬使用,有的是業主購買的,有的是開發商附贈的,有的是業主承租的,一般都有約定。
據此,目前的物權法草案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車位、車庫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屬於業主共有。
問題3 人防設施由誰日常維護?
人防部門監管嚴禁私拆
很多老百姓都對現在或是空置、或是用於經營的人防工程表示關心,現在沒事當然好,可一旦有事發生,人們怎麼才能快速有效地躲到防空設施裏呢?平時用於經營的人防工程到時還能不能符合人防要求呢?
人防辦負責人說:“對於各類人防工程,市人防辦都要進行定期的維護和監管,一旦發生積水、存放危險品等問題,會及時告知直接管理單位儘快解決。另外,人防部門還會對人防工程的結構以及設備維護方面進行管理,堅決制止私自拆改、破壞設施等行爲。”
問題4 老百姓怎麼保護人防設施?
不得破壞、侵佔、影響使用
人防部門負責人想通過本報提醒廣大市民,居民應瞭解人防設施在防空和防災突發事故方面的作用,並關心設施的維護情況。根據人防法關於“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破壞、侵佔人民防空設施”和“不得進行影響人防工程使用或者降低防護能力的作業”的精神,居民應具體做到:
(1)不向人防工程中排放廢氣、廢水、廢渣等。
(2)不在人防工程中生產、存儲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有腐蝕性的物品。
(3)不堵塞工程出入口、通風口,不私自拆用、搬遷人防警報設備。平時人防工程的使用者要承擔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平戰轉換的任務。不佔用或混用人防通信頻率和防空警報信號,不濫用人防標誌。
(4)發現有損壞人防設施的行爲,要立即制止,並報告人防等部門。 居民樓下人防改車庫
對於新建普通商品房的業主而言,地下空間並不陌生,但是地下室能當做車庫的卻不多。天津市安華物業有限公司朱副總告訴記者:“在1995年以後建造的商品住宅一般都有人防工程地下室,但多是小開間的房間,且不能私自拆改破壞結構,所以當做地下停車場的並不多。有一部分當做了地下自行車存車處,而更多的則是用來儲存一些雜物,或者乾脆空着。相比之下,新建高層商品住宅的地下防空設施設計較爲合理,能作爲地下停車場的人防工程越來越多,對業主停車來說十分方便。”
地下防空設施的維護和管理並沒有擱置,朱副總介紹說:“作爲倉儲的人防工程,物業部門也會對其進行定期維修和管理,避免裏面存放危險品、進行設備維護以及及時通風等等!” 商場、娛樂、餐飲、住宿也行
相比北京衆多的地下旅店,天津就少了很多,但由人防工程“兼職”的地下商場、娛樂場所,甚至地下餐飲都毫不遜色。天津站前廣場前的地下演藝場所、和平路的地下快餐麪館、南京路很多商業廣場裏地下一層人防都成了商場。昨天,記者來到營口道地鐵站津匯廣場出站口,琳琅滿目的商品展示、人流涌動的餐飲廣場。和平年代,人防工程爲民所用,正發揮着它最大的功效,充分實現“以洞養洞”。
市人防辦辦公室王偉愚介紹:“像地下商場、餐飲和娛樂演藝場所,是人防部門出租給營業者的,只要經營人員不破壞地下室內的人防設施,人防部門是希望人防工程得到廣泛利用的。比如紅橋區某商品批發市場內就有一個地下三層的物資倉庫,給批發商的產品提供了便捷的儲備場所,也讓人防設施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利用。”
探尋人防
地鐵一號線
本市最大的人防工程
天津地下鐵路管理處路澤森副處長介紹:“‘老地鐵’實際上是天津地鐵一期工程,是以改造市區舊牆子河,修建備戰通道而立項的戰備工程,也是市人防工程的一部分,對外稱爲‘七零四七工程’”。新的地鐵一號線同樣具有平戰結合利用的特點,天津地鐵一號線目前全線使用國內性能最先進、功能最齊全的地鐵人防門。
地鐵運營部門的負責人告訴記者:按照地鐵工程設計和國家人民防空辦公室的要求,地鐵和平時期是交通幹線,要保證車站區間隧道連接運營通暢,無需啓動人防門,但在戰時或特殊情況下,人防門可以通過有效的“三防”功能,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像穿越子牙河底隧道兩端的人防門,還須具有防淹防護特殊功能。
市人防總況
人防建設每年遞增15%
不是所有的地下空間都是地下防空設施,市人防辦有關負責人介紹:“只有符合人防要求的地下建設項目才能稱爲人防工程,而早期修建的簡易防空洞如不能起到防震、防災等功能,可以進行填封。上世紀60年代大搞戰備時,每家每戶都會挖防空洞,但那些都不夠防護等級,也都應該填封。
從去年開始,本市規定新建、翻建民用建築,十層以上或者基礎挖掘深度超過三米的,必須修建與建築物首層同等建築面積和相應等級的防空地下室;九層以下的,按照地上建築物規劃建設總面積的4%-5%,修建相應等級的防空地下室。
在謀劃城市各大建設項目時,還要考慮人防工程建設,設計城市綜合建設佈局時也要落實人防工程佈局要求,結合大規模新建民用建築、地鐵和輕軌建設、海河兩岸綜合開發、8條一二級河道改造以及舊樓區整治等城市重點建設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連續幾年本市人防工程建設數量以15%的速度遞增。現已初步形成了以人防指揮通信工程爲主,以地下交通幹線爲骨幹、以地下商業、服務業設施、地下停車場、地下過街道爲動脈的城市地下防護空間體系。
此外,本着誰投資、誰建設、誰使用、誰收益的原則,在保持和增強戰備功能的前提下,本市也開發利用地下空間爲社會服務。比如說利用人防工程開商場、辦醫院、建車間、設倉儲、搞文化娛樂和餐飲項目以及地下養殖、地下停車等,收到了“以洞養洞”的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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