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都昌縣土塘中學踩踏事故中死亡的6位學生中,有5位學生的家長21日從都昌縣有關部門首批獲賠了190238.4元。
據都昌縣善後處理工作組介紹,根據最高法院《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江西省2005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收入等統計數據,工作組制定了每個人總額19萬多元的賠償標準。這一標準得到了多數死亡學生家屬的認可。
據介紹,每名死亡學生的賠償費用分四部分,包括死亡賠償金爲172394.4元,喪葬費爲6844元,保險公司理賠1.1萬元。另外,當地政府還將給予死亡學生總共1萬元的精神撫慰金。5位死亡學生家長21日領到的賠償費主要是前三部分。
都昌縣善後處理工作組稱,死亡學生不管是非農村戶口還是農村戶口,一律按照非農村戶口統一理賠,不存在“同命不同價”的現象。
18日晚8時30分左右,土塘中學初一年級學生在上完晚自習下樓時,因擁擠造成人員傷亡。目前,在醫院救治的受傷學生已經從25人減至18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