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1日)有媒體報道,廣州文化娛樂業協會公開發表聲明,表示該協會會員不接受國家版權局公佈的卡拉OK版權使用費收取標準,不會向中國音像協會支付卡拉OK版權使用費。記者採訪得知,北京西城文化產業協會等十幾家行業協會都曾在聲明上簽字。
起草始末廣州協會先起草十幾家緊跟簽名
廣州文化娛樂業協會黃會長告訴記者,在版權局召開對於卡拉OK版權使用費標準徵求意見座談會期間(9月份),協會就聯合了各地娛樂行業協會代表一起起草過一份聲明,黃會長稱之爲“北京聲明”。
“當時版權局在徵集意見時,我們提交了一份詳細的意見書,內容與現在的聲明差不多,但是沒有得到答覆。版權局召開座談會的時候我們也沒有收到邀請。”黃會長說。
他說,當時除了上海和深圳娛樂行業協會沒有簽名外,參加版權局座談會的代表都簽了,其中包括北京西城文化產業協會、長春、南京、武漢、鄭州、西安、鄭州等在內的十幾家協會。
“當時簽了之後,也沒想過要公開,認爲版權局會認真考慮我們的意見,不會這麼草率地定下標準。結果我們前幾天才從網上知道,標準已經公告,還是12元,覺得很意外,所以我們召開座談會,決定公開聲明。”黃會長說。
北京落點 西城文化產業協會:目前不發表看法
據廣州文化娛樂業協會黃會長稱,北京西城文化產業協會對於廣州娛樂行業的意見是認可的,並且當時就已在“北京聲明”中籤名。但昨天,西城文化產業協會表示,對廣州娛樂行業公開的聲明不發表看法。
而早在9月份版權局召開的座談會上,北京西城文化產業協會副會長王正恆也提出應暫停執行收費,等到成立國家級的娛樂行業協會之後,由協會出面與音像集體管理協會交涉後再定標準。
官方反應 版權局:拒交前提是不用作品
國家版權局段處長表示,她還沒看到廣州文化娛樂業協會發表的聲明,她說:“拒交也可以,但你就不要用作品。著作權法規定,使用作品必須經過許可、支付報酬,這是最基本的原則。”
段處長表示,版權局公告之後就是最高標準,但可以協商,適當下調,拒絕交實在沒有道理。
地方反應 上海協會將採取法律等途徑抵制
據今早的《東方早報》報道,就廣州文化娛樂業協會拒絕接受卡拉OK版權使用費標準一事,上海市娛樂行業協會副祕書長朱南昨天接受上海《東方早報》記者的採訪時稱,在法律主體問題未解決之前,對於任何強行在上海地區上門開展收費的“不合法行爲”,該協會將採取法律途徑等多種不同方式堅決抵制。
對於國家版權局公佈的12元/包房/天的收費標準,朱南重申,該協會堅持“每間包房每天1元”。
廣州協會將通過法律手段來維權
廣州文化娛樂業協會明確表示,在法律法規問題未妥善解決之前,如果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或中國音像協會強行在廣州地區開展收費活動,協會將保留通過訴訟等法律手段維護其會員合法權益的權利。
聲明說,協會期望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能夠以認真負責的態度依法辦事,希望有關管理部門之間加強溝通,妥善解決卡拉OK版權使用費收取的有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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