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北京的儲戶段先生髮現,工商銀行的儲蓄所受理的“通知存款”業務在利息計算方法上不算31號,在不到一年時間裏少支付自己利息100多元,並拒絕返還,因此將工商銀行北京分行朝陽支行告上了法庭,今天,北京朝陽法院約請當事雙方進行調查取證。
原告代理律師告訴記者,按照取證程序,他們已向法院呈交了儲戶段先生在工行下屬的儲蓄所開通個人通知存款帳戶的相關憑證。
儲戶代理律師王峯說:“有一個證據取證的期限,時間定到12月4號截止,這一天雙方交完證據,證據交完之後,法庭再定開庭時間。”
代理律師介紹,儲戶段先生在去年8月26號,到工商銀行下屬的甘露園儲蓄所開立了一個個人通知存款帳戶,並在帳戶裏存款,截止到今年8月,段先生與銀行發生多筆業務,但他發現在存款日經過“大月”的31號,計息系統對31號當天忽略不計,一年來他的存款被少算100多元。段先生多次找銀行要求更正,銀行拒絕返還,因此將銀行告上法庭。
儲戶代理律師王峯說:“銀行的網站上和銀行的宣傳資料上都明確寫明按照實際的存款日期來計算利息,並沒有說明31號不計利息,所以我們認爲不合理。”
通知存款是一種存款人存入款項時不約定存期,支取時提前通知銀行約定支取日期及金額的定期存款服務項目,存款下限是5萬元,提前通知天數有1天和7天,利息按天數計算,利率目前是1.62%,遠高於普通活期利率。
新聞鏈接:銀行每年都要少給五天利息
對於段先生起訴的通知存款每月31號不計利息的問題,記者今天進行了瞭解,目前國內各家銀行每年計息都是按照360天計算的。而且這一問題也同樣存在於活期儲蓄業務當中。
按照銀行目前的計算方式,假如存入100萬元的7天通知存款,每天的利息是年利率1。62%除以360天,每天的利息是45元。由於銀行是按照一年360天計算的,假如存一整年的話,就會損失5天的利息,也就是225元。同樣的問題也可能存在於活期儲蓄當中。目前工、農、中、建等大銀行對存期達到一年的活期儲蓄只計算360天的利息,也就是說存期在361天到365天之間的5天也是不計算利息的。但中信銀行等部分小銀行則是按實際存款日計算利息的,存在他們那裏的利息會比一些大銀行多出5天。對於這個問題,記者在北京街頭進行了調查,所有接受採訪的市民中沒有一個是知道的。
北京市民說:“不知道。”
記者還了解到,部分銀行已經意識到了這個差別,正在計劃把系統計息方式改造成每年按365天計算。
聯播觀點:銀行也會算錯帳?
一年明明是365天,有關方面卻偏要把五天零頭給抹掉,沒人講過這裏面有什麼道理。五天的利息可能不多,但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權利、義務都要公平,都要有法律依據,爲什麼我們要平白無故奉獻給銀行五天利息?反過頭來看,銀行自己的權利意識可是一點也不含糊,今天收一種費,明天收一種費,該收的東西一點都沒商量。看起來,會算帳的銀行也有算錯賬的時候,只不過他們只會往裏錯,而不會往外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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