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了王正福申請辭職的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決定接受王正福辭去貴州省副省長職務,報貴州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