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爲抓小偷送××酒。”日前,一則酒類廣告引起了不少讀者的關注。究竟是真心獎勵還是宣傳噱頭?記者諮詢有關部門後得知,鼓勵見義勇爲有不少講究,這個企業的做法有欠妥之處。
針對讀者的質疑,記者撥通了廣告上的聯繫電話,一位自稱姓劉的女士說,他們之所以要這麼做,主要是想鼓勵市民的見義勇爲行爲,讓令人憎恨的偷車賊成爲“過街老鼠”,只要有市民抓住了偷車賊,並出示派出所開具的證明文件,他們就會如數獎勵××酒兩箱,而且該活動將一直持續到年底。當記者問其是否有人來領獎時,劉女士表示,因爲活動剛剛開展,廣告也在陸續刊登,所以還沒有人來領獎,但她相信獎品肯定能送出去。
對於這家企業的做法,市見義勇爲協會表示,獎勵市民抓偷車賊本來是件好事,但由於評定見義勇爲需要多方取證進行調查,而且抓偷車賊的人也並不全是見義勇爲,所以這家企業的做法很容易造成誤導,讓市民片面地認爲抓偷車賊就是見義勇爲,給最後的評定工作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因此,見義勇爲協會希望這家企業在進行廣告宣傳時,不要將“獎勵見義勇爲”作爲宣傳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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