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家庭暴力是一個全球性的社會現象,今年天津市婦聯繫統前三個季度的接待總量爲5694件,婚姻家庭類問題3468件,佔接待總量的60.91%;其中家庭暴力602件,佔婚姻家庭類總量的17.36%。受害者的年齡層次多集中在25歲至50歲之間,家庭暴力正在向低齡化發展。另外,由於受傳統思想觀念的影響,44.3%的女性遭遇家暴時選擇默默忍受,導致家庭暴力愈演愈烈。
1 走訪家暴受害者:“家醜不可外揚”
消除家庭暴力日當天,記者走訪了津城10多個小區,受訪的市民大都反映,面對家庭暴力,還是自我消化爲佳,“誰願意把家醜揚到外面去?”。在北辰區某小區,記者瞭解到,中年女子素珍(化名)就是“家醜不可外揚”的典型。其所住小區居委會主任稱,素珍常被丈夫打得傷痕累累。可面對記者,她卻不肯接受採訪,還說:“家醜不可外揚,我沒有被打,你們不許亂說!”
據居委會主任介紹,素珍長期受丈夫打罵,居委會多次出面調解都沒有用。“我們也是接到鄰居舉報才知道的。我當初去找素珍時,她不承認自己被丈夫打。後來有一天,我經過她們家樓下,隱隱約約聽見女人的哭喊聲,敲開門看見素珍趴在地上,其夫滿嘴酒氣,這樣的事情發生了很多次。”
2 當家庭暴力發生時 您可以撥打110
記者從天津市110指揮中心瞭解到,公安機關在接到家庭暴力報警後,會迅速出警,及時制止、調解,防止矛盾激化,並做好第一現場筆錄和調查取證;對有暴力傾向的家庭成員,會進行及時疏導,予以勸阻;對實施家庭暴力行爲人,根據情節予以批評教育或者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如果傷情嚴重,受害方可以到公安機關指定的衛生部門進行傷情鑑定,受害方可以到法院起訴實施家庭暴力行爲人。
據河北區王串場街五號路派出所一位民警介紹,該派出所轄區內,因爲家庭暴力而報警的現象非常少。他分管的片兒內,去年因爲家庭暴力而報警的只有3起,但根據他所掌握的情況來看,片兒內發生的家庭糾紛事件遠遠不止這些,家庭暴力的施暴手段開始呈多樣性特點,殘忍程度不斷升級,即便如此,一些受害方仍不願意報警。
家庭暴力呈現四大特點
● 年少夫妻更易發生家庭暴力
● 遭遇暴力近半數女性選擇忍受
● 冷暴力居高不下也可能升級
● 未婚女性遭遇“準家庭”暴力
天津市婦聯對今年接待家庭暴力案件的調查顯示,家庭暴力主要呈現以下四方面特點。
家暴特點一:趨向年輕化
今年以來,市婦聯繫統接訪的家庭暴力案件佔接訪總數的23%。年齡在35歲及以下、婚後5年間就發生夫妻矛盾進而引發暴力的人數,在家庭暴力受害人羣中所佔比例近半。
專家稱,此現象原因有三,一是年輕人在擇偶時輕率、缺乏冷靜思考,不確定對方是否真的適合自己;二是年輕夫妻經營婚姻的意識和能力缺乏,發生矛盾時不能及時解決,導致矛盾激化;三是剛結婚的夫妻雙方,工作壓力重,如不能及時調節心理壓力,也易發生家庭暴力。
家暴特點二:半數人忍着
當發生家庭暴力時,44.3%的女性選擇了“誰也不找,自己忍着”。很多女性對發生在夫妻之間的性暴力或婚內強暴行爲算不算家庭暴力“說不清”,並且女性高出男性20%以上。
70%至80%的人認爲爭吵大叫、說侮辱話、摔東西不構成家庭暴力;50%以上的人認爲控制對方經濟收入不構成家庭暴力。
家暴特點三:冷暴力凸現
市婦聯權益處負責人介紹說,現在家庭問題中冷暴力正在逐漸凸現。在婦聯遇到的這些夫妻間不和睦的情況當中,有相當一部分發生在文化層次比較高的家庭。主要表現爲夫妻之間不願意吵鬧,互相漠不關心。冷暴力通常對夫妻雙方都會在精神上有所傷害,但對於女性的傷害要大一些。如果精神長期處在壓抑的狀態下,夫妻間的矛盾就會由冷暴力升級爲熱暴力。
家暴特點四:“準家庭”暴力露頭
另外,很多未婚的女青年往往很年輕,而且膽小,不敢張揚,所以“準家庭”實際發生的暴力可能遠遠高於已經獲知的。有的女孩即使遭到暴力,也不願意把事情抖摟出來,更沒有向居委會或婦代會求助的意識,使反對“準家庭”暴力的工作增加了難度。
慘遭丈夫性虐 如今重獲新生
2004年9月,42歲的中年女子曉華(化名)因被丈夫張某懷疑與人通姦,遭到性虐待,屢次遭受毒打後,她實在無法忍受,逃出家門,每日住在河北區某醫院的長廊裏。
曉華是從山西來津當保姆謀生的,後來在河北區倉聯莊開了一間養老院。2003年9月,曉華經人介紹認識了張某並很快結婚。蜜月裏,張某對曉華還算體貼,可婚後兩個月,張某猜忌的本性就逐漸顯露出來。第一次,張某懷疑曉華與20多歲的小夥子劉某發生關係,抓住曉華的頭狠命往牆上撞,並不停蹬踏其腹部,導致曉華的左眼青腫,視力模糊;第二次,張某無故打人,曉華上前阻止,又被他打得頭破血流,兩肋疼痛。曉華提出離婚,但被張某的妹妹和鄰居勸下了。此後,張某更加猖狂,“破鞋”“窯姐”常掛在嘴邊,並時常檢查曉華的內褲,只要他覺得有異樣就說曉華和別人發生關係,不分青紅皁白就是一頓毒打。2004年9月初,張某再次誣陷曉華和別人有染,用手猛摳曉華的下體,致使其下體流血不止,還揚言要拿刀剁了曉華,曉華不得已從家裏逃了出來。
當年,本報記者得知曉華的遭遇後,爲她找到了律師無償提供法律援助。曉華終於勇敢地向法院起訴離婚,在曉華的堅持和不懈努力下,對方終於同意離婚。2005年年底,曉華在婦聯的介紹下走進婚姻的殿堂,如今夫妻兩人共同創業,過着幸福的生活。
說起當年的那段經歷,曉華感慨萬千,她說:“在表面看似和諧的家庭中,不知道有多少像我當初一樣的婦女忍受着家庭暴力,可她們礙於面子和孩子,不敢去反抗,有苦只能往肚子裏咽。我想用自己的親身經歷告訴她們,勇敢地反抗,才能獲得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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