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東麗分局健全執法制度規範執法行爲 用制度杜絕錯案
近三年來,市公安局東麗分局認真落實公安部和市局要求,以健全執法制度爲重點,以規範執法行爲爲手段,以加強隊伍建設爲主要內容,取得了明顯成效。2003年至2005年連續三年被評爲全市優秀執法單位,2004年至2005年在全市執法質量考覈中名列第一。
強化學習人人懂法
公安東麗分局黨委中心組成員,每月參加一次高層次法律培訓,邀請高等院校專家學者和檢、法、市局有關業務部門的領導進行法律專題講座。三年來,中心組成員法律知識測試平均成績每年均保持在97分以上,沒有因執法問題被追究法律責任或者受到法律處分。通過與天津市政法幹部管理學院聯合辦學,全面提高民警法律專業水平。面向全體民警開辦了兩期法律專業專科班、一期本科班,先後共有225名民警參加了學習,並獲得了畢業證書,現分局民警全部達到大專以上學力標準,能夠熟練掌握和應用公安法律法規。分局每週召開一次法制例會,由各執法部門主要領導參加,針對基層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和疑難案件,進行分析研究,並確定提交法制領導小組研判的議題;在每月末的星期四召開法制領導小組會議,由黨委中心組和各部門的主要領導參加,對當月各部門的執法情況進行分析,研判和解決執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疑難案件。
落實四個必訓確保人人能執法
按照一切培訓要模擬實戰環境,一切成績要達到實戰標準的原則。分局在公安部“三個必訓”基礎上,拓展了必訓範圍和內容。新法律法規必訓,結合新頒佈的《行政許可法》、《信訪條例》、《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針對民警在具體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開辦法制網站,開通網上課堂,實行每週一課,每月一考制度,激發民警學法積極性。民警定期必訓,每年年初根據執法任務制定民警參加法律培訓的名單和時間表,針對各警種的工作性質和民警個人執法檔案所反映的問題,確定培訓內容。三年來,全體基層和一線民警都保證了每年至少輪訓一次,培訓率達到100%。重點人員必訓,參加競聘領導職務資格考試的民警、警銜晉升的民警和新上崗民警,進行重點法律培訓。後進民警必訓,凡被羣衆信訪投訴,經查證存在執法問題的民警,近兩年執法質量考覈中被確定爲不達標的民警和被追究執法過錯的民警,組織離崗學習班,集中進行法律培訓。
強化監督檢查人人不敢枉法
公安東麗分局以《執法質量考覈評議實施細則》爲框架,建立了訪查監督機制。分局採取明查和暗訪相結合的方式,掌握各單位真實的執法情況,並將突出問題以通報形式進行下發,在全局範圍內引以爲戒。結合四級接待羣衆來訪制度,從接待和解決信訪案件中發現各單位的執法問題,並以此確定整改重點。通過問卷調查、設置舉報電話、召開座談會、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評議等形式,對基層執法辦案實施專項監督、重點監督、現場監督、跟蹤監督。爲了拓寬監督領域,公安東麗分局與區法院、檢察院、紀檢監察、政法委等部門協作配合,爭取業務指導和司法監督,有效遏制了執法不公不嚴等問題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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