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在火車站非法攬客擾亂車站秩序被執勤民警口頭傳喚,其間,犯罪嫌疑人掙脫民警控制,並用侮辱性語言對民警進行威脅,同時使用暴力毆打被害人,造成民警受傷。日前,這名男子被天津鐵路檢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務罪依法提起公訴,法院將擇日開庭審理此案。
檢察機關指控稱,被告人李某,男,天津市人,2006年8月12日,李某在天津站進站口處因非法攬客擾亂車站秩序,被執勤民警口頭傳喚,在行至進站大廳時,李某掙脫民警控制,用侮辱性語言對執勤民警進行威脅,同時用拳、掌擊打民警潘某臉部,造成其右眼眉弓外側有0.9釐米挫裂傷,經法醫鑑定,受傷民警右眼眉弓的挫裂傷構成輕微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