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來自重慶的25歲胖小夥林思思因爲反串楊貴妃而一炮走紅,一時成爲媒體的焦點。因爲胖他曾失去很多工作的機會,也因爲胖他有了反串楊貴妃的成功。但他歷盡艱辛換來的成功,在別人眼中卻是以怪出名。
從跳肚皮舞到反串楊貴妃,他的努力從未改變,但爲什麼林思思的肚皮舞不能博得觀衆們的欣賞呢?是他跳的不好,或是體型太過笨重?我想應該都不是而是他的表演不屬於現在人們所以追捧風格。現在一個平凡的人要想出名,成爲人們談論的焦點,“怪”絕對是一條非常可靠的出路。
在當今社會中,搞怪,扮丑角儼然成爲人們津津樂道的潮流,從網絡到電視無不如此。而那些正式的演出卻爲很多年輕人所不屑。然而難道當今的社會只有奇特纔有新意,只有無厘頭才能吸引眼球,只有搞怪纔是新世紀文藝的象徵?新時代的人對搞怪的特殊偏愛讓更多的人願意走上這條路來“推銷”自己。從“芙蓉姐姐”到“後舍男生”,從“木子美”到“小豬”,無不用他們不同的搞怪特色來“征服”他們的fans,贏得他們的市場。不論網友的罵聲有多高,他們還是會一如既往,一搞到底。
現在的人們追求個性,對千篇一律的東西沒有太大的興趣,這並不是一種壞事,能夠讓人們開闊思路,各抒己見,讓事物變得多元化。然而開闊思路並不是只有“怪”纔是唯一的出路,可能在一個時期“怪”可以讓人接受,但長此以往將會造成人們的審美疲勞,只能讓人們覺得是譁衆取寵,用自己的醜態換取別人的笑容。這種笑容在審美疲勞與認真思考下會變得毫無價值。人們在改變審美觀,接受新方式的同時也應該選擇那些真正能夠給人留下美好印象的,而不是一笑而過,令人很難回味的真正“藝術”。
娛樂本就是人們茶餘飯後的消遣。雖然是以輕鬆、減壓爲目的,但也應該儘量做到高雅,具有一定的藝術含量。不要讓那些低俗,搞怪的東西成爲社會文化的主流,讓這種風氣充斥着年輕人的思想,不是隻有這一種方式才能成爲人們的焦點。(朱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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