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2006年全部免除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的目標,只剩下最後一個月期限,然而到目前爲止這一政策的受惠面只覆蓋了西部80%以上地區。
這是一位剛剛在西部地區調研過的專家向《第一財經日報》透露的。他表示,一些地方沒實現目標的原因在於,免除學雜費後的資金缺口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而個別西部地區因地方財力所限,無力支持這個政策。
在2005年12月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中央提出,2006年開始要全部免除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並將把這個政策在2007年擴大到中部和東部地區。
通過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等方式來支持貧困地區的義務教育,是中央財政在近幾年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從2001年起在農村實行免學雜費、免書本費和補助寄宿生生活費的“兩免一補”改革試點,到2006年在西部地區全面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財政支持教育的作用越來越明顯。
財政部一位人士向本報介紹,改革所需資金是按照中央財政承擔80%、地方財政承擔20%的比例來分擔的。“對於地方財政落實的資金部分,中央也批示了‘省級拿大頭’的原則,就是儘量不給地方財政增添負擔。”
據瞭解,今年年初,財政部向西部12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撥出了專項資金36.9億元,其中30.2億元是屬免除學雜費的補助資金,另外6.7億元是用於提高公用經費保障水平的補助資金。同時,財政部要求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按照承擔比例,落實應承擔的免學雜費資金9.3億元。
這樣,在一些財力稍好或者“表現積極”的省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們都嚐到了甜頭。
在上週召開的西部地區“兩基”攻堅暨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現場彙報會上,廣西代表介紹說,2006年廣西應承擔的免學雜費和公用經費補助資金2億元、校舍維修改造資金2.05億元,共4.05億元全部是由自治區本級財政負擔的。
可是,西部還有個別地區的農村沒有實現免學雜費。首都經貿大學財政金融學院焦建國教授向本報記者表示,義務教育本應該是中央財政和最高級別地方政府即省級財政承擔的,如果把責任分攤到地方政府,很可能因地方財力有限或地方挪爲他用而沒有用在義務教育方面。“如果都由中央財政來承擔就會避免這個問題,當然這樣又增加了中央財政的壓力。”
對於這個問題的解決,焦建國表示,這一方面需要中央財政加大對教育方面支出和支持力度,另一方面需要加快預算制度的改革。“目前的預算沒有和法律法規以及中長期發展規劃結合起來,即使預算做了這個計劃,還可能中途挪用;或者是有預算,但沒錢,那還是沒有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