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楓在西安打假的前7天轟轟烈烈
因涉嫌敲詐被西安警方拘留的打假名人林楓,在取保候審返回天津後第一時間接受了本報記者采訪,他表示,有關執法部門打假業務不精縱容了假貨;自己打假時絕沒有向藥店進行敲詐;報警也非當事藥店的初衷,而是西安一家大媒體為炒作而促成的。
11月24日晚,被取保候審的天津職業打假人林楓走出西安市蓮湖區看守所。回到天津,他在網上搜索出了數萬條有關他打假的新聞報道,看著某些媒體帶有明顯傾向的報道,以及網友對他或褒或貶的評論,他心底湧上一股辛酸。『打了這麼多年假,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我還會再去西安的,我還要去整頓那裡的市場。』他對記者說。
11月11日,林楓來到西安,開始了對醫藥市場的暗訪,兩天後,他向工商、藥監部門舉報假藥,在對西安怡康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總部的打假中,林楓從該藥店經理處收取了4000元獎金。
11月17日,林楓在西安的打假行動發生轉折,在開元商城打假接近尾聲時,東大街工商所認為林楓打假動機不純。同一天,怡康藥店向工商部門舉報稱林楓以保證媒體不會曝光為由,敲詐他們4000元。第二天,警方初步認定林楓涉嫌敲詐,正式對其刑事拘留,並沒收了這筆錢。
11月20日,西安市商業聯合會召開『重質量守信用』新聞發布會。宣稱『對一切不法的所謂打假行為,工商部門不予支持。』
有媒體評論:『頭七天打假風風火火,後七天被拘淒淒慘慘,林楓在西安的打假生涯經歷了兩重天』。
11月24日,林楓取保候審,三天後林楓回到天津。
林楓其人
林楓,真名馬志強,天津人,自己經營著一家化工公司,1997年他購買藥品受騙,從此走上了打假之路。以購假索賠和受企業委托打假為主要手段,10年間,他打的官司勝率有90%,打假的收入平均達到了自己公司收入的30%,並積累了很多識別假貨的技巧和打假經驗,配合執法部門,端掉了許多造假窩點。
對方拿不出證據,我會反訴他誣陷
到西安第一天
就和假藥過招
青年周末(以下簡稱『青周』):這次你為什麼選擇去西安打假,是提前做好的准備嗎?
林楓(以下簡稱『林』):我很早就計劃在全國旅游打假,這次走的城市是唐山、北京,我是從北京去的西安,西安的老孫(孫安民,西安當地的打假名人)我認識,跟老孫協調完我就去了。原本西安的下一站是武漢,沒想到出了事。
青周:這次出事的地方在怡康藥店,你是怎麼識別假藥的?
林:識別假藥和假冒產品主要靠經驗,比如說保健食品,它是衛食健字、國食健字,產品在國家衛生部網站上都有公布,從批號和包裝上都可以識別。假藥的特點一個是劑量大、一個是包裝大、特別華麗,而且價格都在百元以上,會在宣傳時誇大主治功能。
這次查出的固精補腎丸和鎖陽固精丸,本應有中藥成份,但它裡面什麼都沒有,只有那種所謂的偉哥粉,起速效壯陽的作用,這種藥是國家禁止使用的藥。
青周:藥店自己不會識別嗎?
林:有的藥店是在故意售假。
青周:您覺得當地藥監局有沒有責任?
林:西安整個的一個藥品批發基地,有幾十家商戶和公司,裡面充斥著假藥和假保健品。它不是一盒兩盒,一種兩種,而是整個櫃臺都有假藥,相當的泛濫。我到西安第一天就和假藥商開始過招,你說當地有責任嗎?
對售假藥店的處罰
到現在還沒結果
林楓自述:
11月13日上午9點半我和老孫到西安最大的藥品批發基地漢城路,我在怡康總部發現了兩種假冒藥品,經過我的判斷是純假藥。另外他們還有一種鹿鞭回春丸,屬於衛食健字的產品,不是藥。這種產品是假冒別的產品的批號——衛食健字2000年第0926號,這個號在衛生部的網站上顯示是一個寧波廠家出的產品,我看到包裝上的說明第一反應就是假冒的。
我們當時向西安市藥監局進行了舉報。一般檢查都是三大部門聯合檢查,當時衛生局的電話一直沒打通,就只來了工商和藥監局的調查人員,對它的非法經營的藥品進行了查處,並封存了倉庫裡的藥品。跟著去的還有陝西省和西安市的媒體。那天上午一共查了四家公司和藥店,場面非常壯大,圍觀的人也非常多。
青周:你對執法部門說明你的身份了嗎?
林:13日我們到了假貨現場後,打電話舉報的,我就說我是專門來打假藥的。
青周:藥監和工商部門對您的出現表示歡迎嗎?
林:頭幾天挺配合的啊,二十分鍾就趕到了。他們見我相當客氣,對我們的行為表示歡迎,查處力度也是挺好的。
青周:查處怡康的細節您能說一下嗎?
林:當時對怡康的兩種純假藥現場提檔,店裡提供出假藥證件,當場給予封存沒收。怡康藥店沒有副食品的經營許可,他藥店擺了一些副食產品,這些東西也下架了。
青周:給他們罰款了沒有?
林:工商部門在罰款方面好像還沒有出結果,到我離開西安時,藥監工商部門對他們具體的處罰措施還沒有出結果。
青周:藥店自己也有進貨把關的人,他們不知道那是假藥嗎?
林:我當場跟他們質檢部的雷經理交流,他表示抱歉,說他們藥品太多了,不可能把關那麼嚴格,另外這些假藥都有正規的手續。他所謂正規都是那些偽造的手續,他們說不能分辨出來。其實這些產品上網也應該可以查到批號。
給錢時沒有第三人在場
林楓自述:
查處完那條街後,我手裡還有一盒前一天從怡康藥店買來的保健食品,這個保健食品藥監和工商不管,它屬於衛生部門管,但衛生部門沒來。當天中午一點多,我帶著這盒藥和老孫,還有三家媒體,又去了怡康的一個藥店,我去就是為了退這個藥。我沒想著索賠,就是想讓他們提高一下自檢自查的意識。他們店長金女士,和他們總部質檢部的雷經理帶我們來到二樓,通過交流,認定我買的產品確實是假冒產品,他們認可,當時就通知所有的連鎖店都下架,還退了款,在媒體的鏡頭前踩了那盒藥。
這時金店長從門外叫我,她說林先生您到我辦公室來一下,我就去了。她說,上午來的那麼多媒體萬一曝光,把藥店牌子就砸了。她說話相當誠肯,也很客氣,承認了她們有關產品的問題,我說只要你們意識到產品假的危害性,我的目的就達到了。她說今天的事怎麼解決?我說我林楓打假不會向你藥店索賠的,根據消法是要退一賠一,你把藥給我退了我就滿意了,另外我跟她說了很多整改意見和合理化建議,說完後她說您既然不要索賠,我這裡就獎勵你4000元,你給我們提了那麼多建議……
青周:這個獎勵是她主動提出給您的嗎?您有沒有暗示她們?
林:絕對是她主動提出來的,這個我可以保證。我是打假的我不能說假話。有人在網上說什麼我開價10000呀、8000呀,最後確定的4000,這都是瞎編的,不是事實。有人這麼說就得提供證據,如果提供不了證據我下一步就請律師反訴。
青周:當時老孫和記者不在您身邊嗎?
林:老孫和媒體都在雷經理辦公室。沒有第三個人。
青周:您拿了錢出來跟他們說了嗎?
林:我跟老孫說了,記者不知道。
青周:為什麼您當時沒有想到叫別人一起陪你進去?起碼有個證明人。
林:嗨,當時我就怕出差錯,所以她給我獎勵的時候,我主動說,我給你打個收條,她說沒有必要。我們雙方達成一個協議,我說收條能證明一些事情,還是打個收條好。
我給你念一下:『因林楓為怡康藥業提出許多合理化建議,並給予日常監督,怡康藥業自願獎勵林楓肆仟元整。出款人金××,收款人林楓。』這個收條是一式兩份,另外還有一個質量保證書,質量保證書上寫著:『關於林楓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店方願自查自檢,以後一定會合法經營,加強管理,保證消費者的用藥安全。保證人雷××,2006年11月13日。』這個內容是雙方經過口頭協議以後我起草的,起草完雙方都認同以後簽的字。
青周:企業的獎勵有先例嗎,你覺得這算不算一種交易?
林:我不認為是交易。我經常給企業提合理化建議,幫他們參謀,他們給一定的獎金。我做的很多事超市的經理自己做不到,所以我認為企業給我們獎勵是可以的,不給我們不強要,你給我們就接受。贈予的東西法律沒有規定不能接受。
青周:西安當地媒體報道稱,舉報企業說林楓曾經向他們說『搞你們零售單位沒意思,搞個大企業一次就掙10萬元,你們這兒至少要給5000元至1萬元』的話,這樣的話您說過嗎?
林:這純粹是他們亂編的。派出所給我錄口供的時候我說我對我的話負責,我希望他提供出來錄音錄像證明我敲詐的語言,如果提供不出來我告他誹謗,告他誣陷。你總得有依據,不能亂說,你說我要你100萬我就真的要你100萬了嗎?
我的建議他們都接受
青周:您給他們合理化建議都有哪些?
林:藥監局有明文規定,藥品進入藥店銷售時必須自檢自查,每個產品都必須有三證,有國家藥監局的批件,如發現藥品與批件不符的,一律給予核實,如認定假藥,不能上櫃。這是第一點。二是保健食品是不能宣傳醫療作用的,如果發現類似產品在店裡,必須立刻下架。三是禁止散發違法小廣告。四是嚴格遵守國家關於處方藥的銷售規定,不得私自沒有藥方銷售處方藥,這是對老百姓的負責任。我還告訴他們,以後如果有什麼不明白或不懂的問題可以隨時給我打電話,或給我郵箱裡發信,我會幫他們解答。
青周:他們願意諮詢你嗎?他們憑什麼信任你呢,你只不過是一個打假的個人。
林:他們當時接受。因為我從他們店裡發現的很多問題,是他們自己日常查不出來的,他們對我的打假知識很佩服,我經歷10年打假,對藥品打假還是很有經驗的。
被抓前後的事情都很奇怪
工商改變態度後我被抓了
青周:你在看守所呆了7天,這7天心情怎麼樣呢?
林:心情肯定不好啊,我打假為了老百姓,我又沒為我個人,沒有功勞也有苦勞,還進了看守所了。是誰誰也心情好不了啊!
青周:好像當地工商部門後來對你打假的態度有所轉變。
林:11月16日那天,工商部門現場執法,在商場抄了價值五十萬元的產品,當場查封查扣,這時突然冒出西安市東大街工商所所長,在鏡頭前高聲宣布:『從我們調查的情況看,對那些職業打假人懷著不同的目的打假,我們東大街工商所接上級通知,這種打假行為不予支持!東大街工商所的,全部撤!』就這樣,之前幾天一直支持林楓打假的工商部門人員放棄了已經查抄的假貨。
青周:他說這個話是在什麼場合什麼背景下?
林:就是正要把這些假冒偽劣產品拉走的時候,該裝車了,是在開源商場查盜版光盤、三無的打火機、MP3,涉嫌水貨的DVD、CD。工商放棄支持後,我轉天17日就被抓了。
我出來就能證明一切
青周:為什麼又同意取保候審了?
林:因為他們找不到我有罪的證據,否則我就不會在這和你通電話了,事實已經基本清楚,我估計沒什麼事了,最後的結果有可能是不了了之。
青周:你自己有沒有證據你不是敲詐呢?派出所調查到目前為止,證據對你有利嗎?
林:應該是有利的,他們如果沒有定我的性、我的證據對我沒有利,我也出不來。甭管我冤不冤,我出來就能證明一切了。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我跟他們索要錢了,收條和保證書都是對我有利的證據。
我被抓,是媒體在作梗
青周:這件事奇怪在什麼地方?
林:出事那天,我在電視臺做完節目,下午兩點多,西安某報的記者(應林楓要求,記者在此隱去姓名)約我和老孫在茶館談事,我們如時赴約,我們剛上了茶館2樓,還沒等坐穩,派出所的就和怡康的兩個經理來抓我了。後來派出所有人跟我說是某報報的警,就為了制造一個大新聞,因為該報在當地很有影響。該報跟怡康藥業也有很大的廣告合作,當時他們去派出所報警的時候派出所沒有受理,因為報紙不是當事方,於是他們又動員怡康報警,本來怡康是不想報警的。對這一點我感到很困惑,具體是不是事實我心裡也沒底,有些話是派出所的乾警向我暗示的。當時派出所就帶走我了,調查完了就沒讓我回去。
青周:這件事出了之後某報用大的篇幅來炒作了嗎?
林:炒作了,他們用大版的篇幅攻擊我,現在他們又自打嘴巴,等我出來以後他們又用很好的角度寫我,你可以從網上看到,總之他就是來回炒作。我和該報的記者以前並不認識,我出來以後他沒敢見我面,不過報道還是一篇一篇地出。警察來時我當場就問那個記者:『是不是你設的套啊?』我認為就是他不可能再有別人,這事已經做得很明了。
青周:他怎麼知道怡康獎勵你4000元錢的?
林:他們跟怡康關系相當默契,給我獎勵當晚他們就通電話了,怡康讓該報別曝光,該報也的確沒有給他曝光,報道的時候沒有點怡康的名字。
青周:你說你還打算去西安,你不怕再有人告你?
林:我再去了一分錢獎金都不收他怎麼告我?這件事教會我以後會更加注重保護自己。不過對於真心接受我打假的企業,他的獎金我還會收,因為收這種錢並不違法。
(林楓說的究竟是不是真的?記者致電某報當事記者,該記者以采訪須通過總編辦同意為由拒絕了采訪,但記者提及林楓的說法,他一口反駁:『這是胡扯!西安警方抓他是事實,他如果沒敲詐,警方怎麼會抓他?』怡康總部質檢經理雷某也對林楓的這一說法予以否認,他堅持林楓敲詐是事實。怡康藥店的店長金女士沒有接聽手機,記者給他家人留下問題,但截至發稿,她始終沒有給記者回復。記者致電老孫,老孫則說,林楓說的都是真的:『就是那個記者搗骨出來的事。現在弄的他們報社、怡康藥店、警方、工商、林楓都很尷尬。』他還說:『他這樣做是為了制造轟動的新聞。西安大多媒體的報道都是客觀的,也都是支持我們打假的。』)
打假不能只靠執法部門
索賠成本高縱容造假者
青周:中國堅持打假的人最多也就幾百人,你覺得打假是不是應該更多地依靠執法部門來做?
林:打假是全民活動,老百姓也有投訴打假的權利和義務,打擊假冒產品光依靠執法部門是不行的,光依靠打假人也是不行的,要依靠打假部門、打假人和老百姓聯合起來,共同去打假,讓假貨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青周:設置了這些部門,就是要這些部門去做的,如果不依靠他們,他們查不出來的東西讓老百姓去查,老百姓太累了,買個東西還得具備專業知識,得懂這個也得懂那個,要不然就上當受騙,沒有一個好的部門給我們把關,這對老百姓來說公平嗎?
林:這是一個悲哀,假冒產品那麼猖獗原因有三:1.中國法律對造假人處罰太輕,根據藥品管理法的處罰規定,兩倍以上,五倍以下,纔罰多少錢?如果超額罰就屬於執法違法。如果在美國,你銷售一次假冒產品,終生不得從事這種行業。對消費者來說,你要是在美國買到假貨,就發財了。2.職能部門沒有盡到監管的作用,執法人員不作為,有的見假不打,甚至地方保護。3.消費者的維權意識不夠,買到假冒產品沒有精力為自己維權,想討說法得自己提出證據,而檢測成本是很高的,比如一雙皮鞋50元,檢測要花500元;買一輛自行車200多元,檢測得花3000元。索賠的程序太多、成本太高、回報太少,讓消費者往往放棄索賠,這無形中縱容了造假者。比如我買一盒藥,發現有假,藥店說你拿出鑒定來,但是藥監局不給個人做鑒定,只為企業做。
有的執法部門不懂識假
青周:你查了這麼多年假貨覺得容易不容易?
林:一般市面上的藥品商店很好查,藥品窩點不好查。現在地方的執法部門素質上不去,他們總是看哪的菜好吃,哪的酒好喝,他們不懂得怎麼去查假貨,我有時候舉報,他們都覺得很吃驚,說這怎麼會是假藥呢?是素質太低,什麼也不懂。
青周:他們是真業務水平的有限呢還是執法部門有意的地方保護?
林:有的純粹是不懂,比如我們當地藥監局的一個年輕人,我去舉報藥品,明明這個產品違反藥品管理法,他問了我半天,是哪違法、怎麼違法了,你怎麼知道他違法。這次去西安,我帶著工商部門去查,有的人謙虛地像個小學生一樣跟在我後面問:『林老師,這個有什麼問題?』西安晚報就有一篇報道批評他們的工商人員不懂執法,不懂識假。
青周:有沒有別的問題?
林:我感覺是我一個外地人到他們的地盤上去打假,觸動了有些人的神經。在我打假後,西安商業委員會在媒體上搞了一個新聞發布會,批駁我這個事,說西安的狀況怎麼怎麼好,消費環境好,有意識地逃避對自己的反省。
國家應該保護打假的人
青周:如果沒有地方保護就會讓我們身邊的假貨少一些吧?
林:那是肯定的,可以這樣說,執法部門的業務不熟悉和地方保護是變向地縱容假貨,很多東西我個人查到了工商部門沒有查到這是很可笑的事情。
青周:我們看到您在打假,但這次是被別人給『打』了,我們這個社會到底應該給打假人一個什麼環境?
林:國家應該出臺政策,約束打假人,同時支持打假人,我們是不可忽視的力量,是對執法部門的補充,這是對消費者利益另一個層面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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