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環高速公路限速80公里/小時是否合理?廣州部分路況較好的主幹道限速60公里/小時是否合理?今年廣州市兩會期間,政協委員提出一系列疑問。日前,廣州市公安局答覆表示,目前的限速是根據國家規定設置的,廣州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的最高限速標準在目前情況下總體是合理的。
政協委員:部分道路限速是否合理 直行轉彎能否同時放行
今年廣州市兩會期間,市政協常委、九三學社廣州市委員會副主委梅傑夫提出一系列疑問:部分路面較寬、道路條件較好的城市道路限速60公里/小時是否合理?北環高速公路限速80公里/小時是否合理?部分橋樑,如洛溪大橋限速較低是否合理?他認爲,廣州現行的限速標準造成了車輛違章和資源的浪費。
另外,他認爲,目前廣州的交通信號燈存在相位分得太細的問題,一些路口原本轉彎車輛可與直行車輛一起放行,既減少等候時間,也避免不同方向的的車流互相阻礙和影響。無奈信號燈卻把直行與轉彎分開放行,影響了路口的通行能力。
警方答覆:限速依據國家規定 廣州標準總體合理
日前,廣州市公安局答覆表示,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城市主幹道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高速公路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公里。北環高速限速100公里,部分彎位城市高架路段和上坡位限速80公里等,均是按道路設計標準設置的。雖然限速標準非公安機關制定,但市公安局對這一“上限制”完全贊成。
廣州市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雖然是按照雙向6車道或8車道設計,但車道寬度未變(仍爲3.75米),且部分快速路沒有設置緊急停車帶,如果在道路交通飽和度相同條件下,行車安全性甚至低於2車道的高速路。因爲,單位時間內通過道路橫斷面的車輛越多、車速越快,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就越大。因此,市公安局認爲,廣州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的最高限速標準在目前情況下總體是合理的。
車流少可同時放行 信號燈將逐步統一
對於減少路口相位問題,市公安局表示,在路口交通流不大的情況下,減少路口相位的確能提高路口通行能力,減少不必要的等待和延誤。但當車流量達到一定程度,細分相位就能減少車流與車流以及人流之間的衝突。如昌崗路、寶崗路口,車流量很大,如果將轉彎車與直行車一起放行,則會被直行車阻擋在路口中央,一片混亂。因此,市公安局表示,將進一步分析路口車流,以求更科學地對不同方向的車流進行劃分。在避免車輛、行人之間衝突的情況下,減少路口相位數,以降低車流的延誤,進一步提高路口通行能力。
另外,市公安局表示,廣州交通信號燈的發展目前仍然存在新舊並存的現象,由於屬於多頭管理,確實造成了一些設置不夠合理。對此,廣州的交通信號燈將逐步規範統一,多相位控制路口將逐步統一使用三色箭頭燈,兩相位控制路口則爲全屏顯示方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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