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各國主管內政和司法事務的部長級官員5日同意明年吸收捷克、愛沙尼亞等10個於2004年入盟的成員國加入《申根協定》。
根據各國達成的臨時安排,歐盟將分步驟吸收10個新成員國加入《申根協定》。這些國家與15個現協定國之間的陸路和海路邊卡將於明年12月開始撤除,而機場邊境檢查也將在2008年3月30日前取消,只有塞浦路斯要求保留部分邊境管制措施。
10國獲准加入《申根協定》後,將先接入協定原有的簽證數據庫,而新數據庫將於2008年6月啓用。作爲加入協定的先決條件,10國必須證明它們能夠確保非歐盟國家的邊境安全。歐盟委員會將於明年年中對此作出評估。
除捷克、愛沙尼亞、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馬耳他、波蘭、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和塞浦路斯這10個歐盟成員國外,非歐盟國家瑞士也將於明年加入《申根協定》。
《申根協定》簽訂於1985年,於1995年正式生效,其主要內容是協定國相互開放邊境,免去繁雜的邊境檢查,以便利協定國之間人員和貨物往來自由。除挪威和冰島,其餘13個現協定國均爲歐盟國家。而在2004年之前加入歐盟的國家中,英國和愛爾蘭至今仍未加入《申根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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