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外地男子在天津設立“中轉站”向全國各地郵寄假藥,被告人劉某負責爲其提取假藥然後郵寄。日前,天津西青區人民法院以銷售假藥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1年半。
今年38歲的劉某原籍河南省臺前縣。數年前,劉某偕妻來到本市西青區從事個體經營。幾年下來,夫妻二人事業有成,不僅在天津購買了房屋,而且還獲得了藍印戶口,併購買了汽車。
也許被幸福衝昏了頭腦,此前一直遵紀守法經營的劉某,膽子突然大了起來。這時恰好同鄉李某(另案處理)找到劉某,稱自己在山東做郵寄假藥的勾當,這個買賣一本萬利。但現在山東抓得很緊,希望能把假藥運到天津,由劉某負責向外郵寄,然後再給劉某一定的報酬。李某當時還表示,劉某隻要負責從物流中心提出假藥,然後將假藥運到郵局郵寄就可以了。郵寄假藥的前期工作由李某負責,假藥郵寄地點也由李某提前寫好。聽完李某的介紹,劉某認爲這個“買賣”不佔資金,費時少,收益不菲,於是當即同意爲李某郵寄假藥。
從2005年起,劉某開始爲李某郵寄“複方氣喘靈膠囊”、“風溼骨痛膠囊”等假藥。每次都是劉某開着自己的汽車到位於某物流中心的河南省某運輸公司駐津分公司將假藥提出來,然後再按李某提供的收件人地址進行郵寄。
2006年3月11日,劉某駕駛汽車從河南省某運輸公司駐津分公司將價值5.5萬元的3700餘瓶假藥提出,並按李某提供的郵寄地址準備郵往外地。次日,天津藥監局西青分局工作人員根據掌握的線索,在西青郵政局將藥品查扣。經鑑定,這批藥品均系假藥,長期服用會造成嚴重的不良後果。之後,劉某被警方抓獲歸案。
法官就此提醒人們,一些假藥在剛服用時可能會緩解症狀,但長期服用會對人體造成嚴重損害,因此提醒人們一定不要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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