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無錢搶救剛出生的孩子,一對年輕父母將早產的男嬰,獨自留在新景安太婦產醫院的育嬰房。
半個多月後,二人到醫院詢問孩子生死時,發現嬰兒不知所蹤。在孩子父母的反覆追問下,院方表示嬰兒早已死亡,並由院方焚化。在此過程中,醫院未通知嬰兒的父母。
父母放棄搶救早產兒
11月14日下午2點,夏寧(化名)突覺肚子疼,她覺得自己的孩子可能要出生了。隨後,夏寧與男友來到北京新景安太婦產醫院。
新景安太婦產醫院門診部的常醫生說,產婦一直哭,說不清自己的末次月經時間,醫生根據夏寧的腹圍、宮高,再結合之前的B超,判斷認爲夏寧屬於早產。
隨後,夏寧被收留在產房,男友則回家籌錢。按該醫院規定,產婦入院要交4000元押金,但夏寧和男友只籌到1900元。
當晚6點多,夏寧在醫院順利產下一名男嬰。在產房,夏寧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看到自己的孩子。“頭髮黑黑的,哭聲響亮,看上去很健康。”夏寧說,不過醫生說孩子屬於早產兒。
14日晚上,夏寧的男友李先生被醫生叫到辦公室。他被告知孩子肺部發育不成熟,隨時有生命危險,而該醫院不具備搶救條件,要趕快決定是否將孩子轉院搶救。
聽到搶救所需的昂貴費用後,李先生很遲疑。“我們連生孩子的錢都不夠,哪有錢去搶救?”當晚,李先生跟女友商量後決定放棄轉院搶救,“能活不能活,就看他的命吧!”
16日中午,李先生接夏寧出院。因孩子離不開保溫箱,他們決定把孩子留在醫院。“當時確實也覺得孩子可能活不下去了,就把他留在那裏吧。”李先生說,臨出院前,他又跑到育嬰房看了一眼才離開。
半月後發現孩子失蹤
之後兩週,夏寧與男友沒有孩子的消息,也沒去看孩子。12月2日,夏寧和男友到醫院,想知道孩子是否還活着,發現孩子已不知所蹤。
當日,夏寧和男友找到醫院院長陳先生,陳院長表示自己並不知情。“院長說,如果孩子被醫院的人抱走了,他肯定能追回來,如果被外面的人抱走了,人家肯定要搶救孩子,那我們就要把搶救的錢還給人家。”夏寧回憶說,當時院長說還要調查一下,讓他們下週一再去。
12月4日,夏寧再次到醫院。醫生告訴夏寧,孩子在11月16日凌晨已死亡。因李先生曾說過放棄孩子,所以醫院未做通知,自行把孩子屍體處理了。
“16日凌晨我們還在醫院,爲什麼不告訴我們孩子死了?”夏寧說她開始懷疑醫院的說法,她認爲孩子可能還活着,是被人抱走了。
醫院稱孩子已死並焚化
新景安太婦產醫院產科主任劉桂霞說,醫院絕不會留下產婦的孩子,“被人遺棄的健康的孩子我們都不會要,要一個那樣的早產兒做什麼?”
劉桂霞說,夏寧產下的男嬰11月16日凌晨已死亡,屍體也在次日與另外3個引產下來的死胎一起,被送到其他醫院作爲醫療廢物焚燒了。她稱李先生走前在育嬰室看到的嬰兒,是另外一名產婦的孩子。
劉桂霞說,當初是孩子的父親說放棄孩子,只是醫院疏忽,未讓他簽字將孩子委託給醫院處理。“孩子死時沒通知父母,同樣也是覺得他們已放棄孩子,沒想到要告知。”她說,產科可以爲這些差錯承擔一定責任。
新景安太婦產醫院院長陳先生則稱,此事不屬醫療事故,與院方無關,由產婦和產科自己解決。
醫院無權處理嬰兒屍體
若如醫院所說,嬰兒已死亡,那醫院是否有權自行處理屍體?
朝陽區衛生監督所綜合二科副科長田女士告訴記者,嬰兒生下來是一個活體,即使後來死亡,也不能作爲醫療廢物處理。
朝陽區衛生監督所表示將調查此事。
北京證泰律師事務所胡勃律師介紹,孩子出生後便有自己的權利。即使孩子死亡,孩子的遺體也應由監護人處理,沒有監護人同意,醫院不能擅自處理。
記者調查發現,北京新景安太婦產醫院早在今年8月份已註銷,更換法人後醫院改名爲景太麗人,不過醫院對外一直打着新景安太的名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