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犯罪嫌疑人曹輝在接受審訊。
記者6日從貴州省檢察院獲悉,殺害興仁縣縣長文建剛一家的犯罪嫌疑人曹輝被檢察機關批捕。12月5日,興義市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對犯罪嫌疑人曹輝批准逮捕。
11月28日,興義市公安局接到報案,家住該市市區的興仁縣縣長文建剛等6人被殺害於家中,遇害人包括文建剛的妻子、兒子、岳母、姐姐和保姆。案件發生後,貴州省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公安機關高度重視,及時成立了案件現場指揮部和專案組指揮破案。公安機關經過縝密偵查,於12月1日將曹輝抓獲歸案,繳獲了作案工具、贓款贓物等證據,並依法將其刑事拘留。
據悉,案發當天,興義市檢察院便迅速介入,此後又派出以檢察長、偵查監督科正、副科長等組成的“11·28”案審查小組依法介入引導取證。檢察官到案發現場、屍檢現場瞭解案情,指導公安機關獲取和固定關鍵證據。貴州省檢察院、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檢察院加強辦案指導。
據興義市檢察院審查,今年42歲的曹輝系興仁縣無業人員,暫住興義市內,1983年曾因流氓罪被判刑,2000年刑滿釋放。今年11月27日晚,曹輝經事先預謀,攜帶作案工具竄到興義市坪東大道文建剛家,持匕首、羊角錘將文建剛及其家人殺死,搶得現金若干和諾基亞手機一部後逃離現場。
由於依法提前介入,檢察官對該案的犯罪事實、證據情況已經掌握,興義市公安局12月4日提請批捕曹輝後,興義市檢察院於次日就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搶劫罪,依法批准逮捕。據悉,此案還在進一步偵查中。
檢察日報:縣長滅門案是單純的搶劫殺人案嗎?
震驚全國的貴州省興仁縣縣長文建剛一家六口被害案已告破。12月1日,公安機關將犯罪嫌疑人曹輝抓獲歸案,並認定該案性質爲搶劫殺人。公安機關查明,曹輝,男,漢族,1964年12月24日生,無業。1983年因強姦罪被判刑,2000年刑滿釋放。
警方破案後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兇案由犯罪嫌疑人曹輝所爲,並繳獲了贓款贓物等證據”,卻沒披露任何細節,對此有媒體和羣衆提出了質疑。曹輝行兇動機是什麼?背後是否有人指使?警方是如何破案的?歹徒孤身一人作案,何以能連殺6人?文建剛身高1.8米以上,正值壯年,歹徒怎能輕易得手?
12月5日,據新華社又發表一篇通訊報道,通過記者對當地警方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的採訪,試圖解答上述諸多疑問。該篇報道說:“據犯罪嫌疑人供述,11月27日是星期一,他推測在外縣工作的文建剛不在家,文家裏全是女性,便於作案,於是便暗藏兇器在當晚來到文家,準備實施搶劫。來到文家後,曹輝便和文妻拉家常,沒想到文建剛這天晚上回家來了。早有睡意的文妻便讓丈夫陪客人,自己和家裏其他人都去休息了。見是妻子的熟人,文建剛出於禮貌,只好陪着曹輝東拉西扯。快12點時,早有預謀的曹輝悄悄拿出榔頭,朝着毫無戒備的文建剛頭上砸去。隨後,曹輝又將文建剛的妻子、姐姐、保姆及岳母殺死,最後殺紅眼了連5歲的孩子都不放過。連續殺死6口人後曹輝便在四處翻箱倒櫃,尋找錢物後逃離現場。”
滅門慘案,被害人又是盛產煤炭縣的現任縣長。圍繞案件及文建剛其人,社會上傳說紛紜,莫衷一是。媒體和公衆議論的核心問題是:該案真的是一件單純的搶劫殺人案嗎?
有網友評論說,對於一位刑滿釋放而又不很熟悉的客人,陪聊到深夜12點左右,難以想像會有什麼樣的話題可說,也不合常理。警方曾公佈犯罪嫌疑人心理素質很好,但被抓後他卻很快招供,這是相互矛盾的,此案還是疑點重重。
如何讓公衆相信僅僅是個搶劫殺人案,消弭人們對案件背後的猜想?在沒有令人信服的案情細節披露以前,媒體及公衆的猜想是杜絕不了的。這也像當年非典事件一樣,正是“權威信息缺位”、“主流媒體失語”所致。對於敏感案件,就應該像突發公共事件一樣,及時建立起信息披露制度,以正視聽。建議文建剛一家被害案專案組設立專門新聞發言人,詳細解答公衆疑問。如果是出於案件偵查過程保密的考慮,“公安機關正在偵查過程中,現在細節無可奉告”,哪怕有權威的負責人出來說這麼一句呢?
儘管猜測滿天飛,我們還是要相信科學,相信國家。據據新華社報道,文建剛一家被害案受到中央及貴州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爲確保準確快速破案,公安部還派來7名在國內經驗豐富的一流專家,貴州省公安廳則派來了各類專家20多名,併成立現場指揮部和專案組。從這些信息上看,案件理應會有一個完整的公正的結果。
一個地方發生刑事案件,本用不着大驚小怪,國外不是發生過連總統都死於非命的事嗎?爲什麼人們對權威媒體據新華社的報道還尚存疑問?這值得引起全社會的深思。有如此深刻懷疑的民衆心理,有一句歌詞很能形象地說明:“我不想說我很純潔可是我不能拒絕心中的感覺。”而這種感覺,只有靠“公平”和“正義”才能更好地撫慰。
縣長滅門案真的是一件純粹的搶劫殺人案嗎?人們期待更加信服的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