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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趙穎妍 通訊員李清琳):12月7日下午,天津市公安局舉行聘請公共安全信息員儀式暨徵求出租車、公交車駕駛員意見座談會。會上,市公安局向來自出租及公交行業的200名駕駛員頒發了公共安全信息員聘書,公佈了《見義勇爲人員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或協助破獲案件獎勵標準》,並全面徵求了出租車、公交車駕駛員對公安工作的建議和意見。
爲增強本市社會羣防羣治力量,加強民防網建設,市公安局決定從社會羣衆中聘請公共安全信息員,及時發現蒐集各類社會治安動態和違法犯罪線索,共同參與維護社會治安,勇於同各類違法犯罪活動作鬥爭,維護本市良好的社會秩序。
此次市公安局首批聘請的200名信息員,全部都是出租車及公交駕駛員,他們大多曾經有過見義勇爲表現。由於出租及公交汽車行業具有其特殊性,晝夜都有其從業人員在社會面上工作,同時,出租和公交汽車又是很多違法犯罪人員前往或逃離犯罪現場的首選交通工具,出租和公交汽車駕駛員具有發現犯罪線索的便利條件。
近年來,本市出租及公交行業中涌現出一大批見義勇爲、主動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抓獲違法犯罪人員的先進事蹟。據統計,2004年見義勇爲條例頒佈以來,本市已經有260餘人次的出租及公交汽車駕駛員受到獎勵,佔全部見義勇爲總人數的50%以上。另據統計,今年公安機關通過出租及公交駕駛員共蒐集了3000餘條治安信息和案件線索,並通過信息和線索破案113起,抓獲違法犯罪分子140名,出租及公交駕駛員不僅保護了自身安全,也維護了社會治安。
據市公安局負責人介紹,截至明年,本市公安機關將在出租及公交行業建立一支3000人的信息員隊伍,全面提升本市羣防羣治水平,將公共安全信息員隊伍建成一支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力量。公安機關不僅要把信息員隊伍建設規劃好,還要及時地接收信息員提供的各類信息,並搞好轉遞、上報和反饋工作。
會上,受聘的信息員代表宣讀了《公共安全信息員倡議書》,倡議廣大出租及公交汽車駕駛員共同支持公安工作,同違法犯罪作鬥爭,弘揚社會正氣,維護本市社會穩定。爲鼓勵人民羣衆積極參與社會治安工作,協助公安機關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弘揚見義勇爲精神,激勵廣大人民羣衆同違法犯罪行爲作鬥爭,依據《天津市見義勇爲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市公安局還向社會公佈了《見義勇爲人員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或協助破獲案件獎勵標準》,抓獲公安部或市公安局通緝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協助公安機關破獲有重大影響的刑事案件的,最高可獲獎金20000元。而且獎勵標準中的獎勵不衝抵根據《天津市見義勇爲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的規定申報榮譽稱號獎勵,以及獲得榮譽稱號時頒發的獎勵金。
座談會上,市公安局局長還與廣大出租及公交汽車駕駛員就增設交通警示標誌設施、出租司機出市駕駛安全、打擊套牌車等社會治安問題進行了溝通、交流。駕駛員代表還就如何加強社會治安管理等問題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見義勇爲人員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或協助破獲案件獎勵標準
爲了鼓勵人民羣衆積極參與社會治安工作,協助公安機關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弘揚見義勇爲精神,激勵廣大人民羣衆同違法犯罪行爲作鬥爭,依據《天津市見義勇爲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如下獎勵標準。凡參與維護社會治安,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或者協助公安機關破獲案件,並依法獲得《天津市見義勇爲行爲確認證明書》的人員,均可按照以下標準獲得獎勵:
1、抓獲違反治安管理人員或者協助破獲治安案件的,根據情節,頒發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獎勵金。抓獲多名違反治安管理人員或者協助破獲多起治安案件的,頒發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獎勵金。
2、抓獲犯罪嫌疑人或者協助破獲刑事案件的,根據情節,頒發500元至3000元的獎勵金。抓獲多名犯罪嫌疑人或者協助破獲多起刑事案件的,頒發1000元至5000元獎勵金。
3、抓獲殺人、爆炸、放火、傷害致死、強姦、綁架、搶劫等重大犯罪嫌疑人或者協助破獲嚴重危害公衆安全的刑事案件的,根據情節,頒發3000元至5000元獎勵金。其中有突出事蹟或者有重大貢獻的,頒發5000元至10000元獎勵金。
4、抓獲公安部或市公安局通緝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協助公安機關破獲有重大影響的刑事案件的,根據情節,頒發10000元至20000元的獎勵金。上述獎勵不衝抵根據《天津市見義勇爲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的規定申報榮譽稱號獎勵,以及獲得榮譽稱號時頒發的獎勵金。獎勵申報的程序是:由事發地所在的區縣見義勇爲協會依據《天津市見義勇爲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的規定,對有關人員的見義勇爲行爲予以確認,併發給《見義勇爲行爲確認證明書》。符合上述獎勵標準中第1項和第2項條件的由區縣見義勇爲協會實施獎勵,支付獎勵金;符合上述獎勵標準第3項和第4項的,由區縣見義勇爲協會依據標準提出獎勵意見,報送市見義勇爲協會審批並予以獎勵;涉及公共安全信息員的,全部由市見義勇爲協會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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