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鄂州市委書記、省發改委副主任馬榮華受賄受審
受賄60萬元對指控全部承認
昨日上午,馬榮華受賄案在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被告人馬榮華,1948年1月出生,研究生學歷。先後擔任鄂州市委書記、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
據檢察機關指控,2001年下半年至2004年1月期間,被告人馬榮華利用職務之便,共收受賄賂14.6萬元人民幣、11.9萬元港幣、4.3萬美元(三項摺合人民幣約60萬元)。
法庭上,馬榮華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均承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關於適用普通程序審理“被告人認罪”案件的若干意見(試行)》的規定,經檢察機關同意,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對該案犯實行普通程序簡化審。
該案由黃岡市中院副院長周曉珉任審判長。被告人馬榮華委託的辯護人蔘加庭審。
法庭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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