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搶注之風愈演愈烈,繼楊利偉、姚明等被惡意搶注後,中央一套、新聞聯播等也被商標“職業搶注人”盯上,給真正的權利所有人造成困擾。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有關官員昨日在首屆華南地區INTA圓桌會議上透露,國家有關部門正在醞釀出臺措施限制商標註冊的投機行爲,日後註冊人在申請商標時,可能需要提供材料以證明註冊商標是爲了生產、製造、加工商品等目的。當前流行的社會話題和知名人士往往成爲搶注目標,比如“中央一套”、“姚明”等以及流行的歌名電影名。
新商標法促成商標投資熱
由國際商標協會(INTA)主辦,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承辦的INTA圓桌會議昨日在廣州舉行。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有關官員稱,國家於2002年頒佈的新《商標法》,首次允許自然人可以註冊商標,並自由轉讓、更改。自此,大量自然人出於投機目的進行商標註冊,導致商標搶注之風猖獗。在利益的驅動下,搶注已逐漸走向專業化運作,並且催生了一條產業利益鏈:搶注——炒作——脅迫贖回或轉賣。
醞釀出臺法規予以限制
據介紹,爲了限制商標註冊的投機行爲,國家商標總局醞釀出臺法規,制止自然人搶注商標用以買賣。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有關官員透露,引用《商標法》第四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生產、製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品商標註冊”的思路,如果不是出於生產、製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的目的,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將不予以註冊。換句話說,註冊人在申請時必須提供註冊商標用以生產製造等目的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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