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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定安福園一角。 |
近年來在海南省定安縣颳起的一股炒墓穴之風,炒出了一場另類悲劇:有人爲此患上了精神病,一些家庭爲墓穴而破碎。
誘人的“原始股”
從2001年開始,海南泰天實業有限公司與海南省定安縣民政局合作開發定安福園,經營墓穴。許以6%的提成在當地招聘人員推銷墓穴。
退休公務員李女士應聘當上了墓穴推銷員。她在筆記中寫道:宣講人員稱,定安福園的墓穴是“原始股”,升值空間很大。該公司的墓穴既可以使用,也可以作爲投資。購買“投資型”墓穴期滿兩年後,由公司按原價回收,再按銷售價格的20%加付增值紅利,扣除應上交國家的稅費,其餘全部回報給客戶。
泰天公司所有的宣傳材料都強調:“定安福園是定安縣政府立項,省民政廳批准的海南省殯葬改革示範項目,由海南泰天實業有限公司投資開發,與定安縣民政局以合作方式建設和經營的永久性合法墓園。”
當時的定安縣民政局局長王朝棟常到泰天公司“上班”,經常給員工們宣講墓穴的投資前景。泰天公司董事長邢永民還擔任着海南省慈善總會的副會長。
泰天公司發給客戶的《定安福園墓穴使用權證》上,赫然標有“定安縣民政局監製”字樣。
正是“政府投資項目”的顯赫背景和20%的紅利,造就了一批“墓民”,墓穴推銷員和他們的親友們紛紛拿出家中多年的積蓄購買最低售價數千元,最高達5萬餘元的墓穴“原始股”。
然而,他們買來的是一場噩夢。
活人被墓穴“套牢”
據瞭解,定安福園迄今賣出墳墓穴位約6000個,金額達數千萬元。其中絕大部分墓穴是沒有具體位置的“編碼”。民政部多次重申“只有持死亡、喪葬證明才能購買墓穴”的規定在這裏完全成了一句空話。
2004年後,泰天公司出售的“投資型”墓穴先後到期,大批購買墓穴的市民到泰天公司要求返還本金和“紅利”,期待着投資變現。然而遭遇到的卻不僅是紅利無望,連本金都有去無回。公司董事長邢永民要麼避而不見,要麼見了面就以“公司現在沒錢”“公司正在想辦法,需要再等一段時間”等語搪塞。
從已初步統計的109人投資情況看,他們共購買了529個“投資型”墓穴,其中387個是“不選位”(沒有具體位置)墓穴,金額455.59萬元,“選位”(有具體位置)墓穴142個,金額122.3萬元,合計金額577.89萬元。其中最多一人買了31個不選位墓穴,金額49.4萬元。
當事者的“說法”
頭髮斑白、一臉倦怠的李女士說:“兩年多來,我已經到公司找了73次了,但一分錢都沒拿到。”2002年,李女士揹着丈夫拿出自己的私房錢和退休時單位補發的住房公積金共4萬餘元買了4個“投資型”墓穴,還熱情介紹了7個親友購買了“投資型”墓穴30個,金額近30萬元。
目前,“墓民”處境堪憂。不少人急需拿錢治病、買房還貸、供子女上學或結婚。“墓民”尹先生說,據他所知,一些家庭爲墓穴鬧得要離婚。
記者就此採訪了泰天公司董事長邢永民,他說:由於2001年他剛到海南時情況不熟,從社會上招聘了一些閒雜人員,當時的一位副總經理爲了一己私利,揹着他私刻公章,私寫保證書,擅自向客戶承諾高額利潤。2003年公司發現這種情況後,立即將此人開除,並向公安局報了案,爲此公司損失了近80萬元。從2004年開始,公司逐步清退客戶購買的“投資型”墓穴,目前已經清退了400個至500個,還有100多個沒有清退,價值100萬元左右。
由於邢永民提供的數字與記者瞭解到的情況差距甚大,記者提出看一下要求退款的“墓民”登記名冊,邢永民說這個名冊不在他的手上。
曾經經手定安福園項目的海南省民政廳社會福利處原副處長林慶雄說:泰天公司開始與定安縣民政局下屬的事業單位殯葬管理所合作,殯葬管理所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參與合作。後來國家規定黨政機關不得經商辦企業,民政局便退了出來。
對於許多“墓民”被墓穴“套牢”無法脫身的事,記者採訪了定安縣民政局副局長王春良。這位副局長回答說:“你說的這種情況我們已經知道了,泰天公司剛剛成立了一個售後服務部,你去那裏瞭解情況吧。”
省政法委一位幹部說,這事明顯屬於非法集資,帶有詐騙性質,你們應該趕快去公安機關報案。
公安機關的民警接待“墓民”說,泰天公司的老總目前沒有逃跑,還不能定他的詐騙罪。
省民政廳一位部門負責人對記者說,邢總搞福園也不容易,你們一報道出去,就可能把一個好端端的企業給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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