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詞彙會記錄一個特殊的年代。
這兩天,媒體熱衷談論的一個詞彙叫作“走鬼”。“走鬼”與迷信中的神祕事物並無關聯,它是對城市街頭無照攤販的方言稱謂。“走鬼”一詞進入公衆視線,緣於今年年初廣州兩會期間,由政協委員蘇寶玲提交的一份名爲“給‘走鬼’一條出路”的提案。近日有消息稱,廣州市將對“走鬼”進行分別管理,屬於本地的“走鬼”有可能被吸納到“走鬼”街或跳蚤市場進行安置;對於外地“走鬼”,則可能以提高生活門檻的方式限制進入。
收容遣送制度廢除之後,大城市如何限制外來人口進入,一直是困擾城市管理者的一個大問題。設置各種准入的門檻,無疑是誘人的選擇。其他城市此前也提出過建立人口准入制度,一度引發了激烈的爭論,最終這一制度建議因疑似歧視而沒有了後話。不難想見,廣州市政府提高城市准入門檻的設想,同樣會受到輿論的非議。如果真的擬定相關制度,可能會遭到公共話語的強烈非難。
“走鬼”一詞有着倉皇奔逃的意味。“走鬼”是城市的弱勢者和邊緣人羣,他們要麼是沒有固定收入來源的城市貧民,要麼是從農村進入城市的流動人口,尤以後者居多。之所以在大城市裏出現“走鬼”羣落,當然與中國的特殊社會進程有關。簡要來說,這個進程可以歸結爲農村收入的持續低下、勞動力富餘外溢所導致的人口大遷徙,是一個被動的城市化過程。農村人口盲目流向城市之後,由於缺乏相應的公共政策支撐,他們只能通過灰色途徑爲自己尋找生活出路。有些人成爲走街串巷的“走鬼”,有些人則逐漸走上黑色的歧路,比如廣州一帶的“砍手黨”和搶奪團伙。
農村人口進入城市並不是完全出於主觀意願,他們往往是被各種因素所驅動,甚至是逼不得已離開鄉村。大城市設置或提高准入門檻,目的雖然在於保護城市居民的生活環境、減輕城市的人口與資源負荷、降低犯罪率,但這個目標未必就能實現。因爲流動人口大抵已經失掉了農耕生活的根脈,就算他們的城市生涯變得更加窘迫和艱難,就算他們的鄉愁日益濃重、前景更加灰黯,他們仍將大量滯留在城市裏,並以更激烈的方式求取寄居與生存的權利。
如此一來,邊緣人羣與主流社會的隔閡、齟齬與爭鬥可能會加劇。這種事與願違的情形在國內國外都不同程度地出現過,決策機構不能不加以認真的考量。
既然農村人口的遷徙不可逆轉,既然我們下決心要建立一個和諧的社會,那麼,城市就必須爲邊緣人羣制定良好的容納機制。這個機制包含文化與制度兩個層面。
從文化上看,城市居民及管理者必須意識到時代的特殊性,必須認識到他人的生存比自己的舒適更重要,從而容忍自己的城市在短期內可能不那麼井然與光潔。從制度上看,大城市應維護邊緣人羣的生存權。對於“走鬼”以流動攤點謀生應實行鼓勵和引導,比如免費登記註冊、劃定相應區域等,而不能以驅趕和沒收作爲常規性的管理手段;城市出於發展和管理的需要,逐步拆除城中村和棚戶區是可以理解的,但在政府財力可以支持的情況下,還應爲外來人口提供必要的公共設施,改善他們的居住條件;此外,在社區自治的框架下,要引導“走鬼”享有他們的公共生活,避免各種黑社會組織的滋生。
應當承認,面對數量龐大的流動人口,維護城市的繁榮和秩序需要大氣魄、大胸懷、大思路和大智慧。重新設置城鄉壁壘的做法雖然方便,但是違背時代潮流,不大可能行得通。城市管理者應從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尋找更妥善的對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