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看來,公共場所安裝的攝像頭:
覺得放心,安全有保證了52.7%
很彆扭,隨時有被監視的感覺27.0%
無所謂,沒什麼感覺20.3%
攝像頭,這種以前似乎只是在影視劇裏出現的現代化監控工具,在短短几年時間裏,開始走進尋常百姓的日常生活——街頭巷尾有它,商場銀行有它,甚至一些宿舍樓道、醫院病房也少不了它。
日前,北京市有關部門向社會透露,該市目前已經安裝攝像頭26.3萬餘個。即將發佈施行的《北京市公共安全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還規定,黨政機關、醫院、學校、幼兒園等5大類、40多種單位和區域必須安裝攝像頭。
而在今年上半年,深圳表示年內要在公共場所安裝20萬個攝像頭,廣州稱將用兩年時間完成全市約25萬個視頻監控攝像頭的設立和改造,而上海市則稱將在2010年前安裝20多萬個監控攝像頭以全面建立“社會防控體系”。
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近日與新浪網新聞中心聯合開展的一項有3100人蔘與的調查顯示,19.5%的人感覺自己日常生活環境中“有很多”攝像頭,感覺“有一些”的佔45.0%,感覺“很少”或“幾乎沒有”的佔35.5%。
對於越來越頻繁出現的監控攝像頭,很多人表示警惕。有些人擔心自己將生活在一個處處受到監視的社會裏,沒有絲毫個人隱私可言,簡直就像是一個“透明人”;人們還擔心所攝內容可能被惡意傳播——如果不能嚴格規定誰能監控攝像頭,沒有相應措施嚴格保證所攝內容不被濫用,攝像頭很可能成爲一些不法分子窺視他人隱私、非法收集和傳播信息、甚至犯罪的便利渠道。本次調查中,34.7%的人擔心攝像頭可能侵犯自己的隱私權。
與此相反,另外一些人則認爲公共場所的監控攝像頭不僅可以爲案件偵破提供線索,還能震懾潛在的不法分子,增加自己的安全感。調查中,67.6%的人贊成在公共場所安裝攝像頭,44.5%的人覺得它是對遵紀守法的人的一種保護,60.5%的人表示“不做虧心事,不怕攝像頭”。
“只要能幫助搞好治安,犧牲一點個人隱私也沒什麼。”一名參與調查者稱。
本次調查顯示,53.8%的人認爲監控攝像頭對公安機關偵破案件“有極大幫助”。而爲了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有48.5%的人願意“讓出”自己的部分權利。
記者注意到,安全已經成爲影響民衆幸福感非常重要的因素。在今年9月揭曉的“2006年中國城市生活質量排行榜”中,一些根據統計數據排名前列的城市,由於市民安全感較差,在主觀評價時淪爲倒數前幾名。一些城市不太樂觀的治安狀況,可能是人們贊同安裝攝像頭、讓渡自己部分隱私的重要原因。
安全感與隱私權是否勢同水火,二者之間能否求得一個平衡?
在中國政法大學民法學專家李顯東教授看來,事實上錄像本身也不會對任何人造成損害,攝像頭的關鍵問題不在於是否安裝,而在於怎樣管理。
在北京市民猛然驚訝於自己生活在26萬個攝像頭之下的同時,被很多人忽略的是:北京市政府專門出臺了辦法,規範公共場所攝像頭的安裝與管理,強調對個人隱私權的保護。
比如,上述《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涉及公民隱私的地點不得設置公共安全圖像信息系統採集點;第十七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於留存期限內的圖像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刪改、破壞原始數據記錄;對於涉及保密和個人隱私的圖像信息不得傳播。”在圖像信息的採集程序上,《辦法》明確只有在發生刑事、治安案件時,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或發生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時,由政府有關部門批准,才能對採集的信息進行調取、複製或查看。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國尚沒有一部全國性法規對個人信息、個人隱私進行保護。而和攝像頭在全國的“遍地開花”相比,在管理上類似北京的地方性規定也是寥若晨星——在此之前,僅有重慶市政府專門出臺了《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而陝西等少數幾個省則是在《安全技術防範條例》中提及。
“攝像頭不可怕,可怕的是沒有管理的攝像頭。”有參與調查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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