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起,建築節能產品必須要過能耗、節能標準、產品檢驗和督查四道關才能進入天津建築市場,以確保人們住進真正用節能建築材料蓋起的房子裏。這是最新發布的第107號政府令中對建築節能產品設置的嚴格規定。
據專業人士介紹,這四道關口在確保建築節能產品入市時各有作用:
能耗關;進入本市建築市場的建築節能技術和產品實行備案制度。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制定本市建築節能技術和產品推廣、限制、禁止使用目錄,並向社會公佈,在建築工程中限制或者禁止使用能耗高的技術、設備、材料和產品。
建築節能標準關:建設單位在設計和施工招標文件及相關合同中,設計單位在施工圖設計中選用的建築節能技術和產品技術指標,必須符合建築節能標準,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按照建築節能標準進行審查。
產品檢驗關:施工單位對進入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建築節能產品必須進行檢驗,經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監督檢查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築節能產品加大監督檢查和處罰力度,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銷售、使用單位要公開曝光。
如果不合格的建築節能產品進了施工現場,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生產或銷售單位的產品退出施工現場。不合格的建築節能產品用於建築工程,建設單位要求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築節能產品的、監理單位對不合格的建築節能產品按照合格簽字的、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建築節能產品、對進入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建築節能產品未按規範進行檢驗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予以處罰,最高處以50萬元或工程合同價款4%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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