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地方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機構“更名改局”的統一部署,經南寧市編委批准,昨日(18日)上午,南寧市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處更名爲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並正式掛牌成立。市領導陳瑞深、周紅波、顏石廉,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馬日梧出席揭牌儀式。當天,南寧市六縣六城區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機構也統一更名爲反瀆職侵權局,這標誌着南寧市懲治瀆職侵權犯罪向專業化、規範化上了一個新臺階。
據悉,從2001年以來,南寧市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各類瀆職侵權犯罪案件156件165人,爲國家挽回經濟損失220多萬元,爲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和公平正義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瀆職機構更名改局,更有利於加強檢察機關對瀆職侵權犯罪偵查工作的統一領導、統一協調、統一指揮、統一管理,有利於進一步強化全市檢察機關偵查辦案一體化機制建設,確保偵查職能的有效發揮;同時從組織機構上也更進一步強化了檢察機關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的職能,更加符合檢察機關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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