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由鶴壁市檢察院提起公訴、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趙贏、李寶慶等6人和鄭州市市政工程總公司、許昌公路工程建設總公司走私普通貨物案在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指控6名被告人和兩家單位偷逃國家稅款779萬元,同時指控趙贏、李寶慶爲謀取不正當利益,向有關人員行賄141.5萬元、美元11800元。
該案是一起典型的商業賄賂案,也是河南省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活動以來辦理的數額最大、涉案人數最多的職務犯罪案件。趙贏,原中國河南國際合作集團有限公司業務三部經理。李寶慶,原三門峽外貿公司駐鄭辦事處負責人。趙贏、李寶慶等人和鄭州市市政工程總公司、許昌公路工程建設總公司爲達到偷逃應繳稅款的目的,以簽訂虛假合同、使用虛假技術參數等手段,僞造設備徵免稅性質,並以向海關有關人員(已另案處理)行賄手段,騙取海關免稅證明,逃避海關監管,走私進口攤鋪機。
據悉,該案涉及的另外8名被告已先期在浚縣法院審結,8人分別被判處半年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在當天的庭審中,控辯雙方就被告人有無犯罪主觀故意等問題進行激烈辯論,目前庭審正在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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