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監察部21日通報了吉林遼源中心醫院“12·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調查處理結果。事故直接原因是醫院配電室電纜溝內電纜短路故障引燃可燃物。
去年12月15日,吉林省遼源市中心醫院發生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造成37人遇難,95人受傷。
經安監部門調查認定,這是一起責任事故。遼源市中心醫院委託遼源市龍山區紡織電器安裝隊在進行配電室及部分電氣設備改造工程中,存在施工質量不合格問題,併購置敷設了質量不合格的電纜。
在事故發生後遼源市中心醫院報警晚,延誤了滅火時間;沒有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措施。遼源市龍山區公安消防科對遼源市中心醫院消防安全監管不力。
調查顯示,遼源市衛生局對市中心醫院消防安全工作監督檢查不到位。建築物耐火等級低、建築結構複雜,醫院患者、醫護人員以及探視、陪護人員多,住院患者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危重病人,疏散施救難度大,導致火災迅速蔓延,增加了傷亡人數。
遼源市衛生局副局長、黨委委員兼遼源市中心醫院院長王紹文、遼源市中心醫院副院長李明明等13名事故直接責任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遼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金窗愛、遼源市衛生局局長劉英閣等7名事故責任人,受到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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