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今天發佈《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管理辦法》,以期達到加強土地管理和調控,嚴格實施土地用途管制,切實保護耕地,合理控制建設用地總量的目標。
“辦法”規定要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合理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切實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運用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以土地供應引導需求,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建設佔用耕地與補充耕地相平衡;優先保證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和基礎設施項目用地;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續利用。
“辦法”要求,新增建設用地計劃中城鎮村建設用地指標和能源、交通、水利、礦山、軍事設施等獨立選址的重點項目建設用地指標不得混用。沒有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擅自批准用地的,或者沒有新增建設佔用農用地計劃指標擅自批准農用地轉用的,按非法批准用地追究法律責任。
國土資源部說,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一經批准下達,必須嚴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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