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盧灣區文化局公佈第三批登記在冊不可移動文物名單。名單包括了法國公園舊址、巴金舊居、中華學藝社舊址和兩處花園住宅在內的共5處不可移動文物。至此,盧灣區已經有104處登記在冊不可移動文物。
盧灣區文物保護管理所介紹,對不可移動文物的劃分,分爲全國、市級、區級。根據普查,盧灣區共有231處名人故居、優秀保護建築等。從2004年至今,盧灣區文物保護管理所已經將其中的104處登記在冊爲不可移動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