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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塘沽區幾個商業繁華地帶,一些商販向行人兜售一種據說用硬幣制成的戒指,購買者頗多。法律人士提醒,用人民幣制作飾物,製造者已經涉嫌違法。
在記者走訪中僅昨日中午,就在洋貨市場附近看見了兩名出售這種戒指的流動商販。攤位上擺着幾十種樣式各異的銀色男女戒指,一張大卡片上赫然寫着“硬幣戒指”四個大字。當記者詢問是否真的是硬幣制作而成的時候,一名商販說,她的戒指絕對是由硬幣制成的,其中便宜的是一角錢的硬幣做成的,而稍微貴一些的則是由一元面值的硬幣制作而成的。這些硬幣戒指不但樣子多、便宜,而且決不褪色、不生鏽,而價格僅爲四五元錢。面對商販的保證和低廉的價格,不少人紛紛購買。在記者觀察的二十分鐘內,就已經有好幾名年輕的女孩子購買了這種戒指。一名女商販告訴記者,現在這種戒指賣的很好,有的時候一天可以賣掉整整一盒大約50多枚戒指。
國家發行的貨幣能否被用作他用,記者採訪了君匯律師事務所的賈律師,他表示私自損毀、熔鑄人民幣硬幣肯定屬於違法行爲,如果損毀硬幣的數量多或者情節嚴重的話,還將觸犯到我國刑法。
另據中國銀行專業人士表示,這種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中的第二十七條,屬於故意毀損人民幣的行爲,屬違法行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條,變造貨幣,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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