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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倍受關注的臺灣『機要費案』在臺北地方法院第三度開庭。主要被告人吳淑珍沒有出庭,檢察官張熙懷因心理壓力過大請假,也沒有蒞庭。圖為當地電視媒體記者在臺北地院一樓使用示意圖板播報庭審進展 |
臺北『地方法院』上周開庭審理『國務機要費』案時,合議庭裁定辯方律師今天(3日)上午起核對全案8000餘張發票復印件,由於發票數量龐大,律師團將在4日到法庭進行核對工作。
據『中央社』報道,『國務機要費』案去年12月15日首度開庭時,律師團就表明,全案454筆資料中,律師團僅閱卷251筆,包括全案發票單據以及事涉機密卷證在內約203筆仍無法閱卷。
合議庭去年12月29日裁定,法院已影印全案8994張發票復印件,被告可以各指派一名律師,在今天上午9時到刑事第五法庭核對發票復印件是否與正本相符,再將復印件帶回閱卷,閱卷時間若不足,明天上午9時30分繼續在第五法庭閱卷,法院會提供律師核對發票復印件資料,但被告須繳付法院影印費用。
據了解,『國務機要費』案去年11月3日偵結,檢方依貪瀆與偽造文書等罪將扁妻吳淑珍、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總統府』第三局出納陳鎮慧等4人起訴;臺北『地方法院』去年11月15日分案由審判長蔡守訓、受命法官徐千惠及陪席法官吳定亞組成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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