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國家稅務總局5日介紹,自修訂後的《個人所得稅法》2006年1月1日實施以來,中國大約減少個人所得稅納稅人2000餘萬人,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有所減輕。
2006年,中國個人所得稅收入共完成2452.32億元,比上年增長17.1%。國家稅務總局的統計表明,工資、薪金所得費用扣除標準提高到1600元以後,全國工資、薪金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雖然保持增長,但增幅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1.8個百分點,個別地區個人所得稅收入出現了負增長。
國家稅務總局認爲,修訂後的《個人所得稅法》提高了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費用扣除標準,對個人所得稅收入有一定影響,但費用扣除標準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更加註重社會公平,有利於和諧社會的建設。
一年來,國家稅務總局加強對高收入者的徵管工作成效明顯。據去年前3季度數據表明,全國按5%-25%稅率繳納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同比增長8.4%,而按30%-45%稅率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同比增長33.9%。
國家稅務總局分析指出,個人所得稅收入增長主要得益於經濟發展帶來的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長和稅收徵管的不斷加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