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修改後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的第一年。昨日國家稅務總務公佈的數據顯示,新個稅法降低中低收入人羣稅負、更加註重社會公平的政策取向取得明顯實效,2006年全國個人所得稅收入共完成2452.32億元,比上年增長17 .1%,增收358.41億元,比近年來年平均增長20%以上增長幅度有所下降。
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準提高後,減少個人所得稅納稅人2000餘萬人
2005年底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將工資、薪金所得費用扣除標準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以後,據不完全統計,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準提高後,減少個人所得稅納稅人2000餘萬人。
從總量看,2006年,地稅系統共徵收個人所得稅1984.23億元,同比增長14.7%,增收255.01億元(其中: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收入1263.98億元,增長10.2%,增收117.26億元)。國稅系統負責徵收的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共完成458.96億元,同比增長28.7%,增收102.22億元。
但進一步分析可以看出,全國工資、薪金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雖然保持繼續增長,增幅卻比去年同期下降11.8個百分點,且各月增幅趨緩,個別地區個人所得稅收入出現了負增長。全年個人所得稅收入增幅爲17%,比近年來年平均增長20%以上增長幅度有所下降。
據統計,去年前3季度全國按5%至25%稅率繳納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同比增長8.4%,而按30%至45%稅率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同比增長33.9%。
得益於經濟發展帶來的居民收入快速增長,去年全國個稅總量仍然繼續增長
專家表示,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對工資、薪金所得采取的是適用超額累進稅率,即全月應納稅所得額500到40000元的,分別適用5%至25%間的5檔稅率,40000元以上至100000元以上的,分別適用30%至45%間的4檔稅率,因此上述數據表明去年加強對高收入者的徵管工作成效明顯,有利於促進實現社會公平。
至於去年全國個稅總量仍然繼續增長的原因,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這首先得益於經濟發展帶來的居民收入快速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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