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的育園小學門口。
一審被判六年刑不服判提起上訴
門頭溝區育園小學28歲的男教師祁洪波在授課時,竟然多次當眾撫摸十多名女學生的胸部、臀部等部位。昨天記者獲悉,這名色狼教師因犯猥褻兒童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6年,祁洪波不服提出上訴。
家長們聯合報案
舉報流氓教師
事情發生在去年。當時,王女士(化名)的女兒小雪(化名)是育園小學的學生,梳著羊角辮兒,長得十分可愛。去年6月23日,這個可愛的女孩對母親王女士說:『電腦老師是個流氓老師』王女士心裡一驚,感到事情不簡單。經仔細詢問王女士得知,電腦教師姓祁,在上課時總摸女學生,女兒的幾個同學也遇到過類似情況。
王女士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立刻給其他幾名同學的家長打了電話。這些家長也向孩子求證了這件事。一些孩子向家長反映,這個祁老師就是坐在教室的座位上,抱起學生,隔著衣服撫摸學生的隱私部位。當天晚上,家長們聯合向當地派出所報了案。去年6月26日,當地派出所把祁洪波帶走調查。
辯護人竟稱
教室非公共場所
記者了解到,祁洪波被逮捕後,當地檢察院於去年11月15日向當地法院提起公訴。因涉及個人隱私,當地法院不公開審理了此案。
當地法院查明,去年4月至6月間,被告人祁洪波在擔任門頭溝區育園小學信息技術課教師期間,在該校綜合樓三樓計算機教室內,利用教學之機,多次當眾撫摸該校未滿14周歲的女學生劉某等14人的陰部、胸部和臀部。
在庭審中,祁洪波對這些事實沒有異議。但祁洪波的辯護人辯稱,教室不是公共場所,被告人祁某並非當眾猥褻,法院並未予以采納。
法院認為,被告人祁洪波身為人民教師,明知被害人劉某等人是未滿14周歲的兒童,卻利用教學之機,在公共場所當眾實施猥褻,侵害了兒童的身心健康,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應依法懲處。法院最終以猥褻兒童罪判處祁洪波有期徒刑6年。祁洪波接到判決後提出上訴。
獲刑教師將被開除
本月5日上午,記者趕到位於門頭溝區的育園小學。走進校門,記者看到,教室裡秩序井然,學生們認真地聆聽著老師講課。
自稱是副校長的劉先生在辦公室裡接受了記者采訪。對於祁洪波被判刑一事,他表示還不知道。據劉副校長回憶,28歲的祁洪波平時表現比較正常,與其他老師相處得也還不錯。去年6月的一天,祁洪波的老母親跑到學校哭鬧,吵著要兒子,校方纔知道他被警方帶走了,事情發生得太突然,學校根本沒有預料到。
『事發後,學校特別重視,更加強調老師要注意師德。』劉副校長說,學校一直對教師的教德等方面要求很嚴,每年都會與教師簽訂德育責任書,每月都會召開多次例會強調師德問題,要求教師做到以身作則,言傳身教。記者見到辦公室的牆上帖有德育責任書、校園安全規定等文件,其中德育責任書上提到:『老師要熱愛學生、尊重家長』。
劉副校長透露,目前校方尚未接到上級指示,沒有對祁洪波作出具體行政處理,但是按照教委有關規定,獲刑的教師將被開除公職。
相關提醒:如何保護孩子免受性侵犯
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中心的李瑩律師表示,保護孩子免受性侵犯,需要多方面的努力。首先,家長要以適當的方式對孩子進行性教育,讓孩子明白到底什麼是性侵犯和受到性侵犯怎麼辦,使孩子懂得,如果自己不願意,任何人都無權撫摸或傷害自己的身體。即使他是老師或其他有權威的人,都應立刻表示反抗,並盡快告訴父母和其他信賴的成年人。同時,父母應該細心觀察孩子的異常反應,包括變得膽小、愛哭,或忽然不喜歡上學,忽然害怕和父母親熱等,並盡早帶孩子到醫院進行身體檢查。其次,學校應當開設性方面教育的課程,告訴學生性方面的知識,增強孩子的自我保護意識。最後,學校要加強對教師的教育,除培養教師的業務能力外,還要加強教師德育方面的教育,防止此類性侵害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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