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2003年8月,河南商丘年僅16歲的打工妹王芬芬遭到兩名網友輪姦,之後她毅然報案,兩名嫌犯也對罪行供認不諱;但是一名嫌犯的父親通過各種手段,使得司法機關對兩嫌犯僅判處3年徒刑緩刑3年。拿到判決書的王芬芬號啕大哭,在討公道的過程中,她遭受無數白眼,當地檢查機關都被金錢“擺平”,她冒着死亡危險赴鄭州上訪,2006年12月,案件終於重審,一名嫌犯被判刑12年,8名司法人員及相關官員落馬。
女孩慘遭輪姦
王芬芬,1987年出生於河南省商丘市睢陽區一個普通的農民家庭。隨着時間的增長,父母又給她帶來一個弟弟,一個妹妹。由於農村一年到頭收入微薄,聰明伶俐的她十分理解父母的艱辛,決定放棄自己的學業,出外打工供養弟妹上學。這一年她剛滿15歲。
父親看着她貼滿牆壁的獎狀,蹲在門檻上唉聲嘆氣。考慮到一家人生活的窘境,母親含着眼淚答應了她的要求。
不久,她憑着姣好的容貌和亭亭玉立的身材應聘到商丘市天宇賓館做服務員。
爲了提高自身素質,在工作之餘她刻苦學習電腦知識,之後迷上了上網聊天。2003年3月,她在網上結識了當時在商丘市光輝物業管理公司府前花園管理處工作的樑坤。
2003年8月29日下午4點,她正在休班,接到樑坤約她上網的電話後,便和樑坤及樑坤的朋友張輝去網吧玩遊戲。玩到晚上,樑坤提議去吃飯。他們在超市買了一件啤酒和一些熟食後,去了樑坤女友租住的家。
幾杯啤酒下肚,樑坤便對她動手動腳,見狀她起身要走。張輝忙陪不是,將她挽留下來。之後,樑坤、張輝悄悄商量:“咱們‘辦’了她!”
她被強行輪姦了。
無法接受事實的她,號啕大哭後想到了報案。這一念頭在她心中閃過時,她嚇了一跳:“報案就等於把這件事公開,從今以後自己面臨的是被人瞧不起。但不報案,豈不便宜了兩個惡棍?”
冷靜思考後,她毅然走進了商丘市梁園公安分局。梁園公安分局民警很快將樑坤、張輝抓獲。面對公安人員的訊問,樑坤、張輝供訴了整個作案經過。
原以爲惡人遭到了懲罰,事情就這樣可以了結了。她傷心之餘也感到些許慰藉。可張輝的父親張有民在第二天就找到了她,拿出兩萬元錢作爲賠償要私了。倔強的她拒絕了。張有民隨即惡狠狠甩下一句話:“我不相信,你一個小小打工妹能翻了天?你要識趣的話,就把錢接了,不然的話,你錢得不到,我兒子也判不了刑!如果不相信,你就等法院判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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