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工商局瞭解到,該局近日依法查處了天津武清區天鵝湖溫泉度假村有限公司違法發佈廣告的案件,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房地產廣告中承諾投資回報屬違法行爲,應冷靜對待。
據瞭解,去年8月份以來,天津武清區天鵝湖溫泉度假村有限公司發佈廣告,宣傳其與地雅投資集團、天津地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聯合推出理財產品進行銷售,並承諾“投資10萬元,年賺10.5%”,“按季度返收益,三年後100%收回本金”。經調查,該理財產品實際是銷售“天鵝湖溫泉度假村”內“萬景園”的房屋產權。該公司的行爲違反了國家工商總局《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十六條“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融資或者變相融資的內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的規定,構成房地產廣告中承諾投資回報的違法行爲。據此,市工商局依法向天津武清區天鵝湖溫泉度假村有限公司下發了《關於停止發佈天鵝湖溫泉度假村有限公司違法廣告的通知》,並對該公司進行了行政處罰。
據悉,市工商局將繼續加大對房地產違法廣告的查處力度,並提醒廣大消費者要提高警惕,房地產廣告宣傳融資或投資回報的承諾是違法行爲,不要被違法廣告所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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