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代身份證的換證工作已在全國多個地方開展,許多人都對第二代身份證的材質和外觀非常滿意。但一深圳市民1月9日向媒體報料稱:『發現第二代身份證的嚴重錯誤!』這位市民稱,身份證正面稱持有人為『公民』,而在背面卻印著『居民身份證』,前後不一致。
市民:持有人身份前後不一致
這位深圳市民曾先生是一位學法律專業的企業職員,他表示,自己前天拿身份證去銀行辦理信用卡,在排隊等候時因為無事可做便拿著身份證仔細瞧了起來,並前後對比了一下,發現第二代身份證對持有人的前後叫法不一樣,身份證正面稱持有人為『公民』,印有『公民身份證號』字樣,而在背面卻印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曾先生表示,因為自己是法律專業的,對此事很敏感,回到家裡便查閱了相關書籍,了解到居民是指居住在一個國家境內,並受這個國家管轄的人。居民不僅包括本國人,還有外國人、多國籍人和無國籍人。而公民是指具有一個國家的國籍、根據該國的法律規范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自然人。
『這就表示,身份證正面的「公民身份證號」是沒有錯的,而背面的「居民身份證」就不准確了,前後不一致,是一種重大錯誤。』曾先生說。
專家:沿襲舊概念使用沒問題
就市民提出的疑義,記者采訪了深圳大學法學院講授憲法與行政法學的周平學。周老師表示,這個問題的確存在,公民和居民的概念的確是有差異的,不過,雖然居民在法律上的定義是指在一定居住地居住的人,他不一定是有一個國家國籍的人,但中國一直是使用『居民身份證』這個概念,就連2003年頒布的法律也稱為《居民身份證法》,因此身份證上的寫法是有依據的。此外,各地公安局在管理人口時也有一種思維定勢,這也是沿襲舊的屬地管轄的概念,強調某人是某地的居民這樣一個概念。這樣的身份證使用起來不會有什麼問題。
周老師同時表示,按國際慣例,對具有一國國籍的人稱『公民』是比較合適的,沒有國籍的人是不可能有『公民身份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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