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臨近,煙花爆竹的銷售旺季即將到來。今年的春節是《天津市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細則(試行)》頒佈實施後的第一個春節,新政策對原有《天津市煙花爆竹經營許可暫行辦法》進行了調整,增加了相應條款,使煙花爆竹的經營條件更爲嚴格。近日市安監部門針對兩節安全向全市發出通知,全市性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單位專項檢查即將展開。
批發和零售是煙花爆竹經營中的兩大重要環節,都直接關係到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在“兩節”期間,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將重點抓好煙花爆竹零售攤點的安全管理,對銷售人員開展全員安全培訓,組織開展好煙花爆竹零售攤點許可證發放工作。同時對全市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開展重點檢查,主要檢查安全儲存條件、日常值班制度和防範措施,商品堆放、安全通道及進貨渠道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此外,市安全監管局還將會同公安局、質監局等相關部門積極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加大打擊非法生產加工、銷售煙花爆竹的工作力度,確保節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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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花炮銷售有何新規
-批發煙花爆竹的企業硬件設施中需具有與其經營規模和產品品種相適應的經營場所和倉儲設施(原則自有)。
-超市農貿市場禁止零售:禁止在商場、超市、農貿市場等場所內設專櫃零售,禁止利用居民樓、寫字樓等建築“底商”零售。
-零售負責人不得超過6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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