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起,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已經開始實施。不少私家車主都很關心今年車船稅該怎麼交、車船稅會不會提高等問題。記者昨天從市稅務部門瞭解到,市地稅局已向區縣地稅局下達了《暫緩徵收2007年度車船稅稅款的通告》,目前本市已暫緩徵收2007年度車船稅稅款,待市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規定製定出具體徵管辦法及稅額標準、減免稅規定後再開始徵收。據分析,本市制定的具體適用稅額可能會隨新《條例》規定的稅額上限而提高。
新車船稅兩稅合一內外統一
新《條例》從2007年起實施,在車船稅徵稅範圍、稅額幅度、減免稅規定等方面,與原“兩稅”相比發生了很大變化,其中最大的區別是合併了兩個稅種,將先前的車船使用牌照稅和車船使用稅合併爲車船稅。而在此之前,車船牌照稅只針對外企以及外國人徵收,而車船使用稅則面向國人和國內企業徵收,兩稅的稅額已經幾十年未調整。
新規定稅額上限提高一倍
新《條例》適當調整了稅目分類和稅額標準,將車輛、船舶稅額表合併爲《車船稅稅目稅額表》,將二輪和三輪摩托車合併爲一類,將不同噸位的機動船也合併爲一類。按照新規定,客車年稅額爲每輛60元至660元,貨車爲按自重每噸16元至120元,三輪汽車、低速貨車爲按自重每噸24元至120元;摩托車爲每輛36元至180元;船舶爲每淨噸3元至6元。以客車爲例,年稅額原來是每輛60元至320元,現在調整爲60元至660元,下限不變,上限提高一倍多。
至於包括私家車在內的客車車輛年稅額是否將調高的問題,有關人士分析,本市將依據新《條例》規定的限度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出臺具體施行細則,車船稅徵收標準肯定要調整,本市制定的具體適用稅額可能會隨新規定的稅額上限而提高,稅款具體徵收時間另行通知。
自行車三輪車將不再徵稅
據悉,新規定實行後,將不再徵收自行車、三輪車等非機動車的車船稅,這意味着已經徵收多年的“自行車稅”正式告終。同時,新《條例》規定,車船的所有人或管理人爲車船稅的納稅人,即只要是車船的擁有者,即使自己不使用也得繳稅。
機關公務車今後不再免稅
此外,新《條例》對車船稅的減免項目也進行了調整。由財政部門撥付經費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的自用車船不再減免車船稅,但增加了對拖拉機、捕撈、養殖漁船的減免稅規定。城鄉公共交通車船由各級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給予定期減稅或免稅。
今後車船稅車輛年檢時繳
本市車船稅一直採取地稅部門自行徵收和委託徵收相結合的方式,如大型企業的車船稅主要由稅務機關征收,而一般車輛則委託車管所在年檢時間代爲徵收。而新《條例》規定,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依法代收代繳車船稅。今後,本市繳納車船稅將不再規定徵期,而是隨車輛年檢時間一併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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