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兩人還住同一套房屋
接下來的日子,武傑似乎真的改過自新了,也恢復了以往的勤快。
一天中午,李瓊提前下班回家,客廳、臥室都沒有丈夫,推開書房的門,眼前的一幕讓她驚呆了:丈夫脫得一絲不掛,正在對著攝像頭做淫穢動作,和丈夫視頻聊天的是一個光著身子的女孩,正是『秋水伊人』!
李瓊平靜地讓丈夫穿好衣服後,問丈夫有沒有和那女孩見面,有沒有做過『苟且』之事。
武傑慌忙辯稱沒有,但是他越是辯解,李瓊越是懷疑,被追問得不耐煩後,武傑第一次動手打了李瓊。
遺憾的是,這次事件並沒有讓武傑警醒,他依然背著妻子和『秋水伊人』在網上卿卿我我。
2006年10月9日,李瓊向濟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
今年1月8日,李瓊又撤回起訴,和武傑協議離婚,並在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離婚協議書裡,李瓊特別加了一條約定:電腦歸她所有。
離婚後,兩人還住在同一套房子裡,沒有對財產進行分割。除了不在同一房間睡覺外,兩人一切生活照舊,離婚的事情,兩人秘而不宣,就連他們的父母也不知道。
離婚,對武傑無疑是當頭棒喝,如今他已改變了上網聊天的習慣,期待和李瓊重歸於好。李瓊也表示,如果武傑確實改過,她會給他一個機會。
[奇怪]
恁多人喜歡『網婚』
武傑和李瓊的遭遇,絕不是個案,這是當前普遍存在的一個問題。
2005年年初,新鄉的王女士發現丈夫和一名女子在網上進行了登記結婚,並貼出結婚公告,以夫妻相稱,而且聊天內容不堪入目。對此王女士非常生氣,多次規勸丈夫立即解除網上婚姻,丈夫卻不以為然。一氣之下,王女士將丈夫告上法庭。
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婚姻法》規定,結婚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結婚證,方可合法有效,夫妻關系方能成立。『網絡婚姻』只是兩個互不認識的人在網絡這種虛擬空間中的親密接觸,既無實質條件,也無法定程序,根本就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婚姻,這種行為雖與倫理道德相悖,但不觸及法律,故法庭當庭駁回王女士的上訴。
網上結婚不只讓成年人樂此不疲,中學生的這種『小日子』也過得有滋有味。
2004年,就有媒體報道稱,許多中學生熱衷於網上婚姻,很多人已經在網上找到自己的『配偶』並在網上登記結婚,還每天沈迷於網上的『夫妻生活』,致使時間消耗,耽誤學業。同年2月14日,某情感網站『婚姻登記處』全天爆滿,宣布婚姻『生效』的界面以平均每10秒鍾1條的刷屏速度不停地滾動。按此速度計算,該網站全天24小時就有將近9000對網民在網上登記結婚!
2005年3月1日,《北京娛樂信報》報道稱,中國已有10餘萬網民加入了『網婚』行列。
現在,具體數字不詳。
[提醒]
虛擬婚姻弊大於利
河南濟世雨律師事務所律師勾彥偉說,網婚雖有悖社會道德,但現行法律還沒有相關條文稱網婚違法。
濟源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韓宏偉則認為,武傑網上娶『二奶』雖不是法律意義上的結婚,但卻違背了倫理道德和夫妻之間相互忠誠、相互尊重的義務,對李瓊傷害巨大,符合《婚姻法》中『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規定,如果這個案子讓他審的話,他會判雙方離婚。
河南財經學院『網絡問題』專家王金山說,李瓊發現丈夫在網絡上的虛擬婚姻後不能釋懷,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婚姻具有排他性,不容許第三者介入,包括虛擬介入在內的任何方式都可能對現實婚姻產生不利影響,從這個意義上說,網絡虛擬婚姻是弊大於利的。他認為,把網婚當做一種娛樂消遣方式還可,但不可過分沈迷,珍惜家庭纔是生活美滿的根本。
[建議]
去看心理醫生
發現配偶在網絡上和他人結婚,另一方該怎麼處理?
飛揚心理網一位專家在回答網友的提問時說,婚姻中的男女容易產生審美疲勞,但人的本性又會去尋找突破,也即『不安分』。女性受傳統觀念和原有生活模式的影響較大,比較壓抑自己,更多地把精力和時間用在家庭以及教育孩子方面。男性關注社會生活方面的精力較多,在感情上更容易『出軌』。
這位專家認為,夫妻雙方都要為營造良好婚姻關系而努力,從這個角度上講,男性向外部世界尋找情感的寄托,可以視為一種回避。回避了合法婚姻內的不如意,所以,同樣的問題,男性朋友也要問一問自己:我的婚姻怎麼了?只有如此,纔能面對婚姻煩惱,去尋找共同認可的解決辦法。
回避的行為模式在婚姻中是極其有害的。作為女方,遇到這樣的事情如果一味地譴責丈夫,或者要求丈夫做出保證,可能會適得其反。因此,當自己的婚姻出現問題時,尋求心理工作者的幫助是有效的方式。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文中主人公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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