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趙穎妍 通訊員吉學剛):一女賊刑滿釋放一年後,在一家浴池內,用改錐撬開更衣箱盜竊財物,被警方抓獲。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法院經審理,鑑於被告繫累犯,故依法對其從重判決。
現年32歲的被告人郝某系天津市靜海縣農民,2006年8月8日晚11時30分,郝某在南市某浴池女部更衣室內,採用改錐撬鎖的手段,盜竊失主更衣箱內的白色挎包一個,內裝現金3100元,瑞士尼維達手錶一塊,水晶手鍊兩串,估價價值共計4840元。浴池服務人員發現更衣箱被撬後報警,警方趕到現場,經偵查將郝某抓獲。贓款贓物已收繳併發還失主。
郝某在公共場所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而其又是在刑滿釋放後五年內犯罪,繫累犯,據此,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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