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討論並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修訂草案)》
審議並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草案)》
批准2006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和人選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7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修訂草案)》,審議並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草案)》,批准2006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和人選。
會議認爲,修訂1998年1月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對於加強動物防疫管理,促進養殖業發展,保護人民羣衆身體健康,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具有重要意義。隨着我國畜牧業的快速發展,防疫工作面臨更高的要求,有必要認真總結近年來防控重大動物疫病工作經驗,進一步明確飼養者、經營者的防疫責任,強化各級政府在動物防疫方面的職能,加強動物疫情防控措施,完善動物防疫管理體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修訂草案)》重點對免疫、檢疫、疫情報告和處理等制度作了修改和完善,增加了疫情預警、疫情認定、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建設、執業獸醫管理、動物防疫保障機制等方面的內容。會議決定,修訂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會議認爲,推行政府信息公開,是推進社會主義民主、完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法治國家的重要舉措,是建立行爲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的重要內容。爲進一步推進和規範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更好地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羣衆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有必要制定專門的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草案)》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範圍和主體、方式和程序、監督和保障等內容作出了具體規定。會議決定,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由國務院公佈施行。
會議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把人民羣衆普遍關心和涉及人民羣衆切身利益的問題作爲政府信息公開的重點內容,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的效率和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努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
會議聽取了關於2006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評審工作的彙報,批准了獲獎人選、獎勵種類和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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