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7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草案)》。會議決定,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由國務院公佈施行。
會議認爲,推行政府信息公開,是推進社會主義民主、完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法治國家的重要舉措,是建立行爲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的重要內容。爲進一步推進和規範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更好地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羣衆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有必要制定專門的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草案)》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範圍和主體、方式和程序、監督和保障等內容作出了具體規定。
會議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把人民羣衆普遍關心和涉及人民羣衆切身利益的問題作爲政府信息公開的重點內容,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的效率和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努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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