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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工和僱主要相互信任 |
春節即將來臨,天津市家政市場也提前進入“熱身”階段。日前,記者從市婦聯家庭服務公司瞭解到,月嫂服務從去年年底就已開始預訂,對鐘點工的預訂也比上月增加了很多。然而記者瞭解到,雖然對鐘點工的需求增加了,但從業人數卻比去年同期少了一半,因此,今年春節鐘點工供不應求的現象更爲嚴重。
不僅僅是鐘點工,本市月嫂、外地保姆的從業人員數量都在逐年減少。同時,許多“4050”人員紛紛改行,不再從事家政行業。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鐘點工缺失嚴重,又是什麼原因使得大量“4050”人員遠離家政行業?爲此,記者進行了相關調查,發現本市家政服務業面臨着諸多困難。據某家政公司負責人介紹,家政服務業屬於“最底層的產業”,原始積累不多,也是微利企業。由於行業門檻相對較低,行業內部競爭混亂、無序,有關部門應該及早規範家政市場、扶優汰劣。
熱點問題一:誰來給鐘點工上社會保險
今年42歲的劉秀琪半年前離開了家政公司,改行幹起了別的工作,在此之前,她做過鐘點工。劉秀琪告訴記者,她下崗後就幹起了鐘點工。“鐘點工時間上很靈活,在增加收入的同時還不耽誤家裏的事,而且市場行情也不錯,一小時能掙6元,一個月的收入在800元左右,每週都有雙休。”
面對這樣不錯的條件,按理說劉秀琪應該很滿意自己的工作,但就在半年前,她卻改行了,這是爲什麼呢?劉秀琪說:“我下崗之前的工作單位各種社會保險都有,幹鐘點工後,這些保險一直都沒人給上,我跟家政公司籤的只是中介合同,僱主就更不可能爲我上保險了。沒有保險,我始終感覺沒有保障。我現在還幹得動,可過了50歲怎麼辦?我現在的工作雖然每個月只能掙500元,但公司給上五險,我以前的保險都能續上。”
據瞭解,像劉秀琪這樣有着諸多顧慮的“4050”人員還有許多。記者瞭解到,他們主要擔心的是,目前家政人員的服務對象主要是個人,而僱主一般不可能爲其上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而由於年齡方面的原因,他們找工作時首先考慮的又恰恰是這些方面,因此他們寧可找一些收入不高但有社會保障的工作。“如果幹家政也給上保險就好了。”從事這一行業已有5年時間的王大姐表示。
目前,本市家政公司多屬於中介機構,因此不會爲家政人員上保險。據市婦聯家庭服務公司負責人陳玲介紹,公司2004年起爲24名家政人員上了社會保險,因爲當時政府有補貼政策,並採用了員工式管理方式。後來,又爲20人上了意外保險。現如今,掛靠在市婦聯家庭服務公司的家政人員大概在200人左右,大多采取鬆散式管理方式,他們沒有任何社會保障。
“由於家政行業的福利相對於勞動、公安等部門提供的再就業崗位的福利還是差一些,所以許多原來從事家政服務的‘4050’人員都改行幹起了協勤或者是其他待遇、福利好的工作。我們也呼籲有關部門採取措施,把家政人員納入社會保障範圍。”陳玲說。
專家點評:“4050”人員年齡偏大、技能單一,今後不可能像年輕人那樣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因此對這部分人來說,收入並不是首要考慮因素。如果有關部門能考慮將家政行業納入社會保障範圍,引導其逐步走向規範,通過資金扶持等方式免除家政服務人員的後顧之憂,那麼該行業將成爲大齡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的一個好選擇。
熱點問題二:僱主保姆存在“信任危機”
說起自己曾經的遭遇,已經來津兩年的甘肅籍保姆小琴(化名)有一肚子的苦水。
“不知道是我不幸,還是都是這樣,我遇到的三個僱主總是對我‘另眼相看’。我乾的第一家,夫妻倆都是大學教師,學問很高,我挺尊敬他們的,但他們總是嫌我不會做天津菜。就因爲做不好菜,我被女主人數落了好幾回。第二家倒不挑我做飯不好,但他們總像防賊似的防着我,僱主那雙眼就一直盯着我,連打掃廁所也不放過盯梢,生怕我拿了他家的東西。有時僱主還故意將100元鈔票折成細條丟在沙發縫裏,試探我是不是還給他們。更可氣的是,第三家的男僱主居然還對我動手動腳的。”
小琴從第三家辭職不幹後就沒再幹保姆,她告訴記者,她之所以改行,一方面是因爲不願再受僱主的氣,更重要的還是希望自己在城裏多學點本事。
僱主防保姆,保姆防僱主。在記者採訪中,80%的市民表示了這樣的憂慮:“保姆是臨時請來的,不滿意就跳槽,他們跟走馬燈似的,家裏要是出點事,我找誰去?”而80%的保姆則有着這樣的憂慮:“怕僱主對他們的服務過於‘挑剔’;怕僱主以不滿意爲由隨意剋扣薪酬或者將他們‘掃地出門’。”
家政市場緣何出現“信任危機”?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大多數僱主和保姆(家政公司)之間都缺乏“一紙合約”,僱主和保姆雙方的行爲缺少約束,彼此都沒有“定心丸”,唯恐在交易過程中吃虧。
專家點評:誠信是一個行業良性發展的“基石”,在一個存在誠信瓶頸的行業中,路只能是越走越窄。目前,我國並未出臺專門針對家政服務業的法規,僱主和保姆之間一旦發生糾紛,只有參考《勞動法》。我國目前勞動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各項法律法規主要都是針對簽訂勞動合同後形成的勞動關係,比如工傷保險等,僱主和保姆之間一般是口頭協議,即使簽訂了合同也屬於勞務合同,雙方沒有勞動關係。因此,制定相應的市場規範勢在必行。
此外,工商、民政、勞動保障等部門要加強執法,淘汰不規範的“黑中介”和“家政游擊隊”。
熱點問題三:家政人員遭遇意外傷害誰埋單
與大多數人一樣,今年23歲的小梅(化名)當初懷着無限夢想從安徽來到天津打工,和小琴不同,小梅覺得當保姆挺好。“一來就能住在城裏人家裏,又幹淨又舒服,幹活就跟在家幹家務一樣,一點也不累。”
然而,小梅很快就遇到了意外。半年前,小梅騎車出門買菜時被一輛小車掛倒,導致腿骨骨折。意外發生後,肇事司機把小梅送到醫院,交了住院費後就“人間蒸發”了,事後僱主也爲小梅承擔了一部分醫藥費,但小梅從此落下的殘疾該由誰來負責呢?
另外試想一下,如果當初司機逃跑,小梅的意外傷害該由誰埋單?記者調查中瞭解到,目前,保姆等家政工不屬於家政公司的員工,沒有和家政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因此得不到相應保障,服務中如出現糾紛只能自己協商解決,一旦出現治安、安全事故等,他們將馬上陷入窘境。
專家點評:目前,上海等地已推出家政服務綜合保險,每年由僱主替保姆交納30元保險費,一旦保姆遭遇意外傷害,最高可獲賠10萬元,本市可以借鑑相關做法。此外也有業內人士建議,家政工的保險費可由家政公司與家政工自身共同負擔,但這需要政府出面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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