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某坐火車出差準備下車時,順手偷走了乘客胡小姐的手提包,然而看到包內的貴重物品後,牟某又良心發現,主動將偷來的手提包郵寄給了胡小姐。
由於在郵寄時寫明瞭自己的地址,牟某隨後被警方抓獲。近日,青島鐵路運輸法院以盜竊罪判處牟某有期徒刑一年半,緩刑兩年。
據介紹,2006年10月12日,北京某公司的胡小姐和同事乘坐上海至青島的列車來青島。胡小姐本來睡在臥鋪車廂的中鋪,並把手提包壓在被子底下。行至半路,由於睡在下鋪的乘客提前下車,胡小姐在列車快到濰坊站時上廁所回來,就改睡在了下鋪,然而她事後發現,就在她去廁所時,她裝有筆記本電腦、數碼相機、錢包以及重要資料的手提包被偷了。胡小姐隨後向乘警報了案。
兩天以後,就在胡小姐回到北京後,當時睡在她上鋪的男子牟某卻突然用胡小姐的手機給她打來了電話。牟某稱自己撿到了胡小姐的手提包,並願意原封不動地郵寄給她。得知胡小姐已經報案後,牟某再三表示,請胡小姐收到包後趕快銷案,“不要讓公安機關找我麻煩”。很快,胡小姐的手提包被完好地歸還,包內物品一樣不少。然而警方也順着郵寄包裹上的地址,將牟某抓獲。經查,36歲的牟某系河南人,案發前在上海市某電器公司工作。
今年1月16日,青島鐵路運輸法院對此案一審宣判,牟某盜竊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考慮到他能主動退回全部贓款贓物,故從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緩刑二年,並處罰金2500元。判決生效後,牟某返回了在上海的家中,並沒有提出上訴。
記者採訪中瞭解到,在公安機關審問下,牟某承認了自己是臨時起了貪念,偷走了牟小姐的手提包,而並非“撿到”。而胡小姐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收到被盜的手提包後,她並沒有想再追究。
-對話牟某
這事對我不公平
1月17日下午,記者就此案分別與失主胡小姐和案犯牟某取得了聯繫。
接到記者電話後,胡小姐表示很意外,她告訴記者,自己收到包裹發現物品一樣不少後,就表示不再追究了。而牟某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這事對他有點不公平。
牟某稱,案發時是凌晨,他腦子一時糊塗,以爲胡小姐下車了,才“撿了她的包”。後來雖然意識到自己犯了錯,但以爲最多就是個治安處罰。牟某告訴記者,當時他在火車上和一名乘客談起自己在上海的工作,到濰坊辦業務,警方根本就不可能抓住他,正是因爲他郵寄包裹時留下了地址才被抓獲。他只是一時起了貪念,沒想到會有這樣的後果,太不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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