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永萬被我國警方從境外押解回國。
曾被我國警方列爲頭號通緝要犯、被我國公安部列爲頭號毒梟、公安部發出A級通緝令的“金三角”大毒梟韓永萬,今天(18日)上午將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到公審,大毒梟韓永萬及另外兩名毒販段必武、韓啟繁將被指控涉嫌走私、販賣、運輸毒品罪。
現年37歲的韓永萬是雲南省隴川縣人,他長年混跡在“金三角”地區從事毒品交易,曾多次組織大宗毒品販賣到我國內地,是“金三角”地區屈指可數的大毒梟。曾被雲南警方列爲頭號通緝要犯,我國公安部也將他列爲頭號毒梟,發出了A級通緝令,懸賞10萬元通緝。
韓永萬17歲時隻身一人來到緬甸,上世紀90年代後期開始進行販賣毒品生意,他在緬甸做的第一筆毒品生意竟然是多達1噸的鴉片。此後十餘年間,他名聲大震,成爲緬北“金三角”地區販毒網絡的核心和梟首。
直到去年8月,雲南警方截獲一條重要情報,大毒梟韓永萬僱傭了緬北地區一個叫“老黑”的販毒頭目,準備將一大批毒品從緬甸的邦康武裝押送到幾百公里外的大其力進行販賣。
警方認爲,這次轉運毒品的行動是抓捕大毒梟韓永萬的最佳時機。於是,中、緬、老、泰四國禁毒部門聯手織就了一張抓捕韓永萬的大網,亡命天涯的大毒梟韓永萬與其同夥們終於落網。
昆明市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指控,2001年2月初至2005年9月,以韓永萬爲首的販毒團伙販賣毒品海洛因近800公斤。檢察機關認爲,韓永萬、段必武非法走私、販賣、運輸毒品海洛因,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走私、販賣、運輸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韓啟繁非法販賣、運輸毒品海洛因,應當以販賣、運輸毒品罪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瞭解到,因爲案情重大,昆明市檢察院派出精兵強將出庭支持公訴,公訴方由市檢公訴三處處長李光輝、主訴檢察官景碧昆、檢察官楊迪組成。楊迪在開庭前說,檢察院對此案高度重視,開庭前他們已做好了充足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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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今年着力境外追逃
昨天(17日),在全省檢察長會議上,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春林表示,2007年,我省將加大追逃工作力度,進一步加強與東盟各國檢察機關的司法協作,推動形成跨國追逃追贓的長效機制,拓寬境外緝捕、追贓、取證的渠道。同時,人民羣衆反映強烈的問題、刑事司法政策貫徹、隊伍素質建設將是2007年檢察工作的重點。
會議上,李春林檢察長指出,2007年要堅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和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活動,嚴懲境內外敵對勢力的滲透、顛覆、破壞活動;嚴懲“兩搶一盜”等多發性侵財犯罪和殺人、綁架、爆炸等嚴重暴力犯罪,深入開展禁毒、禁賭、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嚴懲危害農村穩定、侵犯農民權益的犯罪。
各檢察機關還將加強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促進反腐敗鬥爭深入開展。嚴肅查辦與黑惡勢力相牽連的職務犯罪案件,打掉黑惡勢力的“保護傘”。嚴肅查辦發生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以及國有企業重組、改制、破產和經營活動中的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犯罪案件。加強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監督,重點監督因貪贓枉法、徇私舞弊導致錯誤裁判的案件,嚴重違反法定程序導致錯誤裁判的案件,以及因地方保護主義導致錯誤裁判的案件。
州市檢察院籤治安責任書
昨天(17日),從全省檢察長會議上獲悉,去年,雲南省檢察機關訴訟監督取得了新的進展。監督偵查機關立案169件、撤案17件,追捕追訴漏犯197人,對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132件,糾正違法減刑、假釋、保外就醫案件181件,糾正審判環節超期羈押108人;提出民事行政抗訴253件、再審檢察建議28件。
據瞭解,2006年,全省各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能力進一步提高。一是批捕、起訴工作進一步加強。全年共批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37265人,起訴40429人。其次,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深入推進。全年共立案偵查職務犯罪案件890件992人,其中大案要案477件,爲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9352萬元。積極參與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立案偵查商業賄賂中的職務犯罪441件450人。對於涉檢上訪問題,檢察院共清理排查案件50件,退還涉案款103萬餘元,支付賠償金21萬餘元。
昨天下午,雲南省人民檢察院與各州市人民檢察院簽訂了2007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書,以落實全省檢察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進一步加強訴訟監督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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