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論證會”後,最高法院發文
一封催促案件進展狀況的材料,再次寄到四川省委。起草人羅爲羣、羅懋康、陳舒平,均爲省人大代表。省委信訪辦將其批轉成都市委市政府,要求成都市處理並上報結果。之後,代表們又聯名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洪挺等人涉嫌詐騙。而四川籍的全國人大代表周屏等人,進京找到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陳述案情。
一波一波的人大代表監督起到了作用。最高人民法院發文,要求四川省高院複查此案。
同時,人大代表建議進行專家論證。2003年9月7日,司法部預防犯罪研究所所長武延平教授召集多名權威人士——全國人大法工委刑法室原副主任李淳,最高法院原刑一庭庭長甘明秀、最高檢民事行政檢察廳原廳長、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楊立新、公安部十三局原局長、中國警察學會祕書長劉煥林等人,在國務院第二招待所就林少華、洪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進行了論證,結果一致認爲林、洪涉嫌詐騙。“這個案子很簡單,我們根本沒發生任何爭議。”參加這次聽證會的一位專家說。
論證起到了關鍵作用。10月,最高法院再次發文,要求四川省高院查明真相。
而在2004年1月,成都市公安局出具調查報告,認爲林少華涉嫌職務侵佔。半年後,公安局終於以林少華涉嫌侵佔、合同詐騙,向檢察院移送起訴,這個“港商”後被判刑13年。隨着林少華的入獄,成紡欠娛樂公司的“債務”終於勾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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